云南省农业科学院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科研助理招聘(第二批)公告

来源:云南省农业科学院 2023-10-16 10:09:30

云南省农业科学院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2023年科研助理招聘(第二批)公告

 

根据相关精神和要求,因工作需要,云南省农业科学院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助理9名。现将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学习成绩优良,无学术不端行为,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不良行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应聘人员均要求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历。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较强的责任心,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熟练掌握日常办公应用软件。
 
(五)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具有较强的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六)身心健康,符合应聘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七)自愿应聘科研助理岗并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科研助理岗位相关规定。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云南省农业科学院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2023年招聘科研助理计划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23年10月16日9:00至2023年10月20日18:00。
 
2.报名方式:在报名时间范围内,请将《云南省农业科学院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科研助理招聘报名表》及个人简历、毕业证(就业推荐表)扫描件、身份证扫描件、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扫描件、其他可证明申请者研究能力的资料(如大学公共外语四、六级证书,公开发表学术文章,主持或参与的课题,各类优秀证书等)发送到拟应聘岗位指定的联系人邮箱。邮件主题请注明为“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需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毕业专业按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录用资格。
 
(二)资格审核
 
申请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所载的专业名称,应与拟招聘所含专业名称一致,专业名称不一致者审核不予通过。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由招聘单位统一确定。
 
2.各岗位联系人负责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面试。
 
(四)体检
 
由招聘单位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自愿或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岗位空缺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在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五)公示招聘结果
 
由招聘单位根据面试、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云南省农业科学院官网(http://www.yaas.org.cn/)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手续办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云南省农业科学院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到云南省农业科学院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报到,未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待遇
 
科研助理的待遇标准不低于昆明市最低工资标准,实行协议工资制,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发放。基本工资每月3000元—4000元,视工作完成情况发放绩效奖励,购买社会保险。
 
(八)聘用期限
 
本次聘用期限为1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聘期考核合格可根据工作需要续聘。
 
四、其他
 
(一)科研助理由招聘科室、团队负责管理。
 
(二)科研助理履职期间出现违法违纪情况,单位将解除合同,不给予经济补偿。
 
(三)科研助理在聘期内因个人原因要求离职的,应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团队提出,办理相关工作交接手续后解除聘用关系。
 
(四)应聘者须服从国家和省有关公开招聘政策规定,提供符合报名要求的证件,对违反纪律规定的考生,将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13759526467
 
监督电话:65894439
 
云南省农业科学院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2023年10月16日
 
附件1:云南省农业科学院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2023年招聘科研助理计划表.docx
 
附件2:云南省农业科学院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科研助理招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