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南省残疾人康复中心招聘编外人员5人公告

来源:云南省残疾人康复中心 2024-07-24 13:19:46

云南省残疾人康复中心2024年度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云南省残联研究同意,云南省残疾人康复中心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康复医学科医生2名,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要求: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执业范围要求:内科学、康复医学、中医专业;须具有相应专业的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在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或二级以上民营医院临床科室工作满2年以上;
 
(二)中医科医生2名,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要求:针灸推拿学,执业范围要求:中医专业;须具有相应专业的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在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或二级以上民营医院临床科室工作满2年以上;
 
(三)行政后勤工作人员1名,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专业要求:工程造价、工程管理相关专业,熟悉计算机相关操作,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应聘人员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84年7月24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医师规培合格证的人员不受工作年限限制。
 
二、应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残疾人康复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或符合国家和云南省的有关规定;
 
4.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身体符合应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鼓励广大符合资格条件的残疾人报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影响期内,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因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吸毒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在以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录用的人员。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4日-2024年7月30日17:30。
 
2.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聘专业的资格证、执业证,能证明个人工作经历、工作时间年限、业务水平、业绩、廉洁的材料,以及应聘专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和现实工作表现情况材料,现工作单位是医疗机构的需提交工作单位的医院等级证明。以上材料统一打包发至邮箱:41936972@qq.com,邮件主题和打包文件命名:姓名+专业+毕业学校+学历+应聘科室+执业范围。
 
(二)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应对报名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康复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免予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另行公告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康复中心官网,保持电话畅通。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综合能力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岗位实际操作能力以及残疾人法律、法规方面的基本知识。
 
3.面试评委:根据岗位专业确定3位考官组成(招聘人员较多时,根据具体情况增加面试考场和考官),考官根据规则和评分标准对考生现场打分。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康复中心官网进行公示。
 
(四)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考察的应聘人员。考察工作以信函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考生所提供的报名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是否符合聘用条件及政治面貌、遵纪守法、有无犯罪记录情况,并由户籍地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是党员的由组织关系所在地开具党员身份证明和廉洁自律情况说明,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结果作为确定聘用的主要依据。
 
(五)体检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康复中心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人员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相关规定执行。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心提出个人复检申请,由中心工作人员陪同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
 
(六)公示与聘用
 
由康复中心根据考察、体检结果报中心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康复中心官网(www.ynckhx.cn)和省残联官网(www.cl.yn.gov.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根据中心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列入中心编外人员管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按中心相关规定发放工资并购买社会保险。
 
五、招聘纪律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应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工作人员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六、相关要求
 
(一)招聘公告通过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网站(www.cl.yn.gov.cn)和云南省残疾人康复中心官网(www.ynckhx.cn)面向社会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康复中心官网。因查看其他渠道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三)未尽事宜由云南省残疾人康复中心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68179559
 
(二)纪检监督电话:68400315
 
云南省残疾人康复中心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