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临沧沧源佤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9人公告
沧源佤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满足沧源佤族自治县经济社会发展对消防救援力量的需求,结合工作实际,沧源佤族自治县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竞争、择优,能力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职责及相关工作
本次招聘9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主要从事城乡防火灭火和综合应急救援工作。工作地点为沧源县消防救援大队及各乡镇,招聘人员须服从大队调剂安排。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2.男性,在18周岁以上、30岁以下(条件优秀可放宽),身高1.60米以上,视力正常;
3.身体健康,无色盲、无口吃、无纹身;
4.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水平;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6.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7.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8.消防救援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聘用条件
1.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
2.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士兵士官、见义勇为和先进个人、政法类和警察、消防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3.具有从事新闻宣传、体育运动行业工作经验或有较好公文写作能力人员优先聘用;
4.在同等条件下,学历高者优先聘用;
5.持有B2驾驶证人员优先聘用。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曾因违反有关管理规定被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被判处刑罚处罚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不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9.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10.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四、招聘时间、地点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3月22日至3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日期截止后,如未招满时间顺延)。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
报名方式:此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免交报名费。
1.网上报名材料投递至邮箱:cyxfdd119@163.com,报名时间以投递邮件时间为准,逾期报名无效。网络报名材料:(1)《临沧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扫描件);(2)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3)学历证明(大专(含)以上提供学信网学历在线认证报告即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照片(含二维码),职高、中专、技校、高中学历提供毕业证彩色扫描件);(4)符合优先录用条件的,还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仔细核对填报的信息并按要求在报名表内上传照片(近期免冠蓝底彩照,JPG格式,不得低于560(高),400(宽)像素),报名信息一经提交或审核通过,不再允许做任何修改。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或变形,造成后续考试过程出现问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现场报名地点为沧源县消防救援大队。联系人:李学宏、李庆林。联系电话:0883-7126201;0883-7125813。参加现场报名时,须携带1寸证件照片4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需正反面复印)、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优先招聘条件所需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现场填写《临沧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1份,并认真校对个人填报信息,做出承诺。
(三)资格审查
招录负责人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体能测评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能测评,报考人员体能测试由大队统一组织开展。体能测试科目为1000米(男)、俯卧撑(男)、5*10折返跑米(男),仰卧起坐(男),评判标准参照《消防救援人员体能训练标准》执行。体能测试成绩由应聘人员现场签字确认,应聘人员未达到体能测试及格标准的(60分为合格),不得进入面试环节。体能测评时间暂定。
(五)面试
面试根据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时间:暂定。面试主要是了解应聘者语言表达、综合分析、思维反应能力和心理素质。
(六)体格检查
由县级及以上医院具体实施,参照《消防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政审环节。
(七)政治审查
按照招录计划确定进入政审人员,政审由白塔消防救援站统一组织,如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根据体能测试,面试成绩综合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开展政审期间,同步前往当地派出所开展尿毒检测,政审结束后将政审表和尿毒检测结果发白塔消防救援站备案。
(八)试用期岗及前培训
拟聘用人员需要进行封闭式岗前培训暨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期间发放基础工资,试用期满后工资统一正常发放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期间若违法相关法律法规及大队规章制度,大队有权拒绝使用拟聘用人员,实际工作不足一个月的按出勤天数发放工资。
(九)公示聘用
试用期1个月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聘用,对公示期内群众反映存在问题的人员,待问题核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合同签订
试用期结束后,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缴纳五险一金,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
五、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参照《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工资标准的批复》(沧政复〔2017〕123号文件)标准执行,统一保障食宿,配发制式服装。
六、职业发展
1.工作表现优异者可优先推荐入团、入党、学驾驶(B2及以上);
2.招录合格以后参照《临沧市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享受相关待遇和职业保障。工作满2年,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条件、工作表现突出的,优先推荐参加国家消防员招录考试,考试合格,正式录用后享受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相关待遇和保障,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在职年限纳入消防员工作年限。
七、管理方式
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24小时驻勤备战,在大队工作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管理,在乡镇工作的政府专职消防员由县消防救援大队和所在乡镇政府共同管理,实习期1个月,实习期满后,每人每月享受轮休假6天。
八、注意事项
(一)招聘由沧源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并享有最终解释权。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作弊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
(四)此次招聘工作所有通知均通过微信推送和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根据招聘工作安排,保持通讯畅通。因招录对象自身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招录对象本人负责。
(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提供证件材料弄虚作假的;体检或政审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自动放弃聘用的;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导致拟聘职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本次招聘工作由临沧市消防救援支队纪委全程参与监督,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
附件:1.临沧市沧源县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
2.消防救援人员体能训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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