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临沧市生态环境局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招聘公告

来源:事业单位招聘网 2020-04-04 12:10:50

  2020年04月04日讯: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82号)规定,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环境监测(临翔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招聘专业:环境工程,招聘范围:临沧生源,招聘人数:1名;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环境监测(云县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招聘专业:应用化学,招聘人数:1名;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环境监测(沧源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招聘专业:环境工程、化学,招聘人数:2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调剂;

  (三)2018年以来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与申报岗位一致,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

  (四)有长期在所报县区监测站工作的决心;

  (五)同意签订意向性就业协议;

  (六)身体健康。

  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

  (一)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二)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

  (三)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的毕业生;

  (五)聘用后与聘用单位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六)资格复审时仍未取得毕业证及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证书的人员;

  (七)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报名以网上提交报名登记表、上传资料图片、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

  2020年4月16日上午8:30开始报名,至2020年4月17日18:00止。

  (三)报名流程

  1.填写报名表。将个人基本信息按表格要求填写在表内,填写的信息务必真实有效。

  2.提交材料。报名人员将报名登记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20年应届毕业生)、学习成绩册、个人近期一寸免冠正规照片等扫描件打包,命名为“姓名+报考岗位+联系电话”。上传至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干部人事科邮箱lcsgbrsk@126.com。

  3.报名资格审定。市生态环境局对报名考生的资料进行审核,确定是否符合报名资格,审核合格者方可进入考试程序。资格审定情况将以电话方式告知报名人员。

  五、成绩计算

  考核成绩为笔试成绩,总分100分。

  六、组织考试

  岗位实际报名资格审定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以上(含3:1)方可开考,达不到3:1的,需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可开考。

  (一)笔试时间和地点

  我局将根据新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决定考试时间、地点,届时由市生态环境局通过电话方式告知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请报名人员务必保持手机通畅,如若手机联系不上,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

  (二)笔试内容

  试卷分为三套,报考临翔分局环境监测站的考生,考试内容以环境污染治理工程专业知识为主;报考云县分局环境监测站的考生,考试内容以化学分析基础理论为主;报考沧源分局环境监测站的考生,考试内容为环境监测理论、化学分析基础理论、环境污染治理工程专业知识三个方面的内容。

  七、资格复审

  (一)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由招聘领导小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二)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由考生亲自提交:报名登记表纸质版、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册原件等。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出示毕业证的,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应取消应聘资格,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八、体检

  经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等额进行体检。体检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费用自理。按《标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名额空缺,从参加岗位考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九、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在临沧市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www.lincang.gov.cn/lcsrmzf/13406/index.html)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否则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对反映有影响出现不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二)聘用

  公示结束,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工作结束后,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招聘要求

  (一)开展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应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纪律的人员,报请相关部门视其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二)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自愿放弃人员需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申请和身份证复印件,因联系不到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的,由不少于两名招聘工作人员做签名情况记录。

  (四)未尽事宜,请与市生态环境局干部人事科联系。

  咨询电话: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干部人事科:0883-2165657

  监督电话: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83-216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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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临沧市生态环境局公开招聘环境监测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临沧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