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丽江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40人公告

来源:丽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11-27 14:05:40

丽江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丽江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巡警警务辅助人员40名(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范围:18周岁至35周岁(截至报名时间);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道德品行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无色盲、无口吃;
5.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7.男性36名,女性4名;
8.云南省户籍;
9.身高及体型:男性不低于170cm,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低于170cm,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25%。(退伍军人、持有驾驶证B照以上、有专业特长的优秀人才等女性身高不低于165cm)(标准体重=(身高-110)KG);10.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安排。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以下人员
1.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人员或英雄模范;
4.文化程度高的;
5.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2.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3.有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违法行为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因违规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影响期未满的;
9.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第一页、户主页、本人页);
(3)征信报告(本人版);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退伍军人还需准备退伍军人复员证;具备特长的,需提供驾驶证、等级证书、立功受奖荣誉证书或其他凭证;
(5)填写《丽江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需张贴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
(6)填写报考诚信承诺书
报考人员要填写准确的电话号码并保持畅通,如填写错误、手机关机、停机等个人原因造成无法联系耽误考试聘用的后果自负。
2.报名方式
请备好报名资料(1)至(6)项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工作日8:00-11:30,14:30-17:30到丽江市公安局(丽江市古城区太和路110号)419辅警管理办公室现场报名。
3.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27日至岗位人员招满为止。4.考试时间考试将根据报名人数情况适时开展,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二)资格审查
由市公安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因本人填写信息错误的自行负责;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环节。公安民警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除另有规定的以外,原则上不得报考和被招聘到该民警、职工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工作。
(三)体能测试
测试项目:10米×4往返跑,1000米(男)/800米(女)跑。
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进行考核,体能测试满分100分。总成绩占比25%。请自行确定个人身体条件是否符合参加上述体能测试,身体条件不适应者请勿强行参加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弃权者不得参与后续环节考核,不计算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成绩合格者进入后续环节,当场通知笔试的时间、地点。按照体能测试成绩择优进入下一程序。
(四)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总分100分。总成绩占比25%。内容包括基本法律知识、公安基本业务知识、时事政治等。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2小时内公布。笔试合格者当场通知面试时间、地点,不再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
笔试弃权者不得参与后续环节考核,不计算总成绩。
(五)面试
按体能测试、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果达不到面试最低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形象气质、举止仪表等,满分100分(总成绩占比50%),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现场予以公布。
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警务辅助人员、因公牺牲(死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总成绩加5分;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或英雄模范、在职民警和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有A1或B1类驾驶证的总成绩加3分。
最终成绩=体能测试成绩×25%+笔试成绩×25%+面试成绩×50%+加分项,在云南丽江警方微信公众号公布。
特别提醒: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报考人员不要相信任何宣传单,以免受骗上当。
(六)体检
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员进入体检环节。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进行等额递补。
体检费用按照医院的标准由考生自行承担。
(七)政审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和政审相关要求执行。考察政审的主要内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表现以及家庭成员(指本人的配偶、年满16周岁的子女、父母、成年未婚兄弟姐妹)的现实表现等情况。通过对社区等居住地进行了解和个别谈话,并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政审中不符合条件的等额递补。
(八)聘用
通过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确定拟聘人选,由市公安局通知本人办理聘用手续,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九)递补
一年聘用期内有聘用人员辞职、被辞退等减员情形的,可按照报名顺序递补聘用。
三、用工性质和聘用期待遇
市公安局辅警实行合同管理,被聘用人员与市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在合同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可按工作需要续签劳动合同。
特巡警辅警岗位工资经费按人均8万元/年左右(含工资+“五险”单位及个人缴纳部分+服装装备费)全额保障,实发工资标准为4500元/月左右,试用期期间工资标准为3000元/月。
四、招聘纪律
(一)报考者: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所提供的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在报名、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出现舞弊行为的考生一律取消应聘资格,相关工作人员出现舞弊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二)招聘工作:由丽江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实施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职工进行监督。对违规情况进行举报的,举报人需提供自身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和具体的举报材料,如提供虚假身份信息或未提供相应举报材料的,不予受理。监督单位:丽江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本公告由丽江市公安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88—5132210、5132211。
丽江市公安局
2024年11月26日
附件1:丽江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2:报考诚信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