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市晋宁区司法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晋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08-22 10:30:15

昆明市晋宁区司法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昆明市晋宁区司法局是晋宁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现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编外人员3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单位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品行兼优,身体健康;
 
(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技能和身体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各级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二、招聘岗位
 
及人数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晋宁区司法局司法辅助人员3名,具体岗位情况及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
 
(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岗位人员取消其报考资格。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3年8月17日-8月25日,09:00-12:00,13:00-17:00(工作日期间)
 
(二)报名地点:昆明市晋宁区司法局政治处(昆明市晋宁区昆阳街道宝塔路晋宁区司法局三楼306)
 
(三)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到指定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电话报名,不得代报。
 
(四)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1.个人简历(附照片、联系方式);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查询)复印件;
 
4.报考人员已就业的,需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五)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四、招聘方式及用工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用工方式为劳务派遣。
 
(一)笔试
 
1.笔试方式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基础知识、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和复习材料。
 
2.笔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8月29日14:00-16:00
 
地点:晋宁区司法局五楼
 
(二)面试
 
1.面试方式
 
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分数排名取高按1:2的比例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相同的共同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
 
另行通知
 
(三)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面试分数均按百分制计算,最终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
 
(一)根据最终综合成绩排名,按照招聘计划确定考生进入体检,综合成绩并列时,以面试成绩得分高者进行体检和考察。
 
(二)参加体检人员须到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三)在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并告知考生,因此产生空缺的岗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政治审查
 
(一)由昆明市晋宁区司法局政治处负责拟聘用人员的政治审查工作,政治审查应全面了解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拟聘用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提供相关材料是否准确等进行复审。
 
(二)因政审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空缺的岗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公示
 
(一)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政治审查情况,由本单位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相关合同。
 
八、工资及福利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根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和区委办公室印发《昆明市晋宁区机关事业单位辅助性岗位用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执行。
 
(一)大专学历
 
1.试用期(两个月):月工资3200元(含五险费用);
 
2.试用期满后:月工资3700元(含五险费用);
 
3.依照有关规定购买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项社会保险。
 
(二)本科及以上学历
 
1.试用期(两个月):月工资3700元(含五险费用);
 
2.试用期满后:月工资4200元(含五险费用);
 
3.依照有关规定购买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项社会保险。
 
(三)司法辅助人员享受婚假、丧假和双休日、节假日等法定假日待遇,工作满一年后享受与在职干警同等公休假。
 
九、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必须确保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因未如实提供个人报考信息、伪造报考信息、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到现场或来电咨询。
 
联系电话:0871-67801601
 
附件:《招聘岗位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