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云南局事业单位招聘17人公告
2023年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云南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根据工作需要,经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批准,2023年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云南局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云南局三七一处招聘工勤技能人员4名;
(二)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云南局四七四处招聘工勤技能人员1名;
(三)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云南局五三0处招聘工勤技能人员2名、专业技术人员3名;
(四)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云南局六七六处招聘工勤技能人员2名、专业技术人员1名;
(五)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云南局七七四处招聘工勤技能人员1名、专业技术人员2名、管理人员1名。
以上5个单位共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云南局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
三、招聘范围
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具体招聘范围和条件,详见《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云南局事业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有志投身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事业,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3年3月28日);
5.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6.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条件;
8.国(境)外毕业生还须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五、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2023年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云南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在云南人才网(www.ynhr.com)进行网络报名。
(一)报名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应聘人员可登录云南人才网官方网站按以下流程进行报名:
1.登录云南人才网官方网站(网址:www.ynhr.com)→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禁止使用美颜、滤镜等功能拍照上传)→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将报名相关证书发送到指定邮箱→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打印准考证。
注:电子证件照为JPG或JPEG格式,照片宽度不能小于295像素,高度不能小于413像素,蓝底或白底均可。
2.报名人员须同时提交报名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将完整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以拍摄或扫描的方式制作成电子文档(格式为JPG或PDF,图像清晰,文档大小控制在5M以内),上传至指定邮箱:lcynjrsc@126.com,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单位+岗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未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或材料格式不符合要求的,均视为报名无效。
(二)时间安排
1.提交报名申请时间:
2023年3月28日9:00至4月1日18:00;
2.资格初审时间:
2023年3月28日9:00至4月2日18:00;
3.网上缴费时间:
2023年3月29日9:00至4月3日24:00;
4.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3年5月1日9:00至5月7日10:30;
5.笔试时间:
2023年5月7日(星期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采取连续进行的形式,考试中途不休息。
(三)报名资格初审
各招聘单位根据考生报名提交的信息及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初审(人工审核),主要审查报名人员资格条件,包括应聘者身份、学术及岗位所需资格证明等材料,一般在报名后24小时内完成审核,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核结果。应聘人员对于把握不准的资格审核方面的问题(如:专业等),可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询问。
(四)网上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1.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须于2023年4月3日24:00前完成缴费。相关费用按照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50元/每科收取。
2.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须于2023年5月7日10:30前登陆云南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五)招聘计划裁减
每个岗位的缴费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不低于3:1方能开考。未达到3:1的,根据缴费人数予以裁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裁减公告将于4月17日前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府网站(http://www.lswz.gov.cn/)或云南人才网进行公布。
(六)报考岗位调剂
对于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允许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报考取消岗位且已缴费的人员,可以在2023年4月19日9:00至18:00,登录云南人才市场网或其他招聘单位官网,选择改报其他单位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审核通过即视为改报成功。
前期报名阶段已确认并缴费的考生不能改报其他职位。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考生,将在报名结束,清账完毕后,从原缴费渠道退还报名费用。
(七)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个人电子照片确认上传后无法更改,因照片非本人、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进入考场、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
4.报名时,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
5.应聘人员报名确认后,其报名信息不得更改。填报信息不全面、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6.缴费完成即视为报名成功,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岗位裁减或资格初审未通过情况除外)。
7.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六、招聘程序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30日内,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府网站(http://www.lswz.gov.cn/)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或云南人才网公布。成绩公布后3日内接受应聘人员分数查疑申请(查疑类型: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考生在符合查疑情形下,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云南局(电话:0871-64141673)申请查疑,逾期不再受理。
本次笔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根据不同类别的评价需求确定试卷的测评内容,主要测查工作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根据岗位需求和工作实际,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云南局事业单位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采用综合管理类(A类)试卷,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测试》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照笔试分数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府网站上另行公告通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另行公告或电话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官网,保持电话畅通。
2.面试比例及要求
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按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具体事宜,请关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府网站发布的面试公告。面试满分100分。未达到3:1比例的急需紧缺岗位,按达到笔试最低分数线实际人数面试。笔试最低分数线按照笔试实际参考人数85%的通过比例划定。
(四)综合成绩计算
1.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比例相加得出综合成绩。
2.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
3.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与考察的拟聘用人员。
(五)体检
由各招聘单位组织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自理。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
体检环节中,出现应聘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情况时,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人员放弃或不合格时,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岗位。
(六)考察
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开展考察工作,通过与拟聘人员所在学校或单位联系,采取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等方式,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主要针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专业成绩、团队协作精神、身心状况、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了解,掌握其现实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作为聘用的参考依据。
因考察不合格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人员放弃或仍不合格时,核减招聘计划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府网站上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审核同意后,各招聘单位按要求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岗位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招聘纪律与监督
招聘过程中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将按规定进行回避。
公开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应聘人员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或者有其他违纪情形的,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八、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公告通过云南人才网(www.ynhr.com)面向社会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府网站(http://www.lswz.gov.cn/)和云南人才网,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照教育部专业目录执行。
(三)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五)未尽事宜由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云南局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
1.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云南局人事处:0871-64141673,64145364;
2.报考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云南局三七一处咨询电话:0878-6080304;
3.报考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云南局四七四处咨询电话:0871-67695928;
4.报考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云南局五三0处咨询电话:0871-67335576;
5.报考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云南局六七六处咨询电话:0878-4841114;
6.报考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云南局七七四处咨询电话:0877-2091538;
(二)监督电话:0871-65707724;
(三)技术咨询电话:0871-63630349;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云南局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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