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南昆明安宁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次校园招聘公告
来源:云南考试招聘网 2024-04-01 14:28:51
安宁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次校园招聘公告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为全面加强安宁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医疗卫生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医疗卫生人才队伍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云南省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条措施〉》(昆办通〔2022〕56号),现将安宁市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次校园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全国高等院校2024年医学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以毕业证专业为准)和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以报名之月计算,即1993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历学位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7.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行政处理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及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报名时属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4)参加公开招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单位、岗位、职数及具体报名条件
招聘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各岗位招聘报名情况,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与招聘人数大于1:20的岗位,追加笔试考试;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与招聘人数小于等于1:20的岗位,免笔试直接面试。
四、报名程序及资格审查
(一)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5日9:00至4月19日17:00。
截止时间后不接受任何形式报名;
2.报名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4月15日9:00至4月20日17: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短信、邮件或者来电报名,报名时免收报名费。
报考人员于2024年4月15日9:00后登录云南考试招聘网(https://www.ynkszp.net/)进行网络报名,按要求注册并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按以下流程操作:
登录云南考试招聘网→最新考试→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即为报名成功。
按报名信息要求填写各项信息,需要考生提交的其他纸质证明材料,请考生将每份材料进行扫描,存成JPG格式进行材料上传。
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提供毕业生推荐表或总成绩单等其他佐证材料。
(三)报名要求
1.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四)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采用人工审核方式进行。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本次招聘的其他岗位。2024年4月15日9:00至4月19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4月19日17:00以后报名系统关闭,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报名阶段的资格初审仅意味着考生在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符合岗位所设置的形式要件,招聘单位还将对拟进入面试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提交与网络报名时相一致的岗位所需材料,同时根据招聘单位的资格复审需要提供相应材料。
(五)招聘岗位计划削减或取消
对通过资格初审报名人数低于1:3的,经批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递减招聘人数后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
招聘计划削减或取消公告在云南考试招聘网进行公布。
五、招聘程序
根据各岗位招聘报名情况,经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与招聘人数大于1:20的岗位,追加笔试考试;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与招聘人数小于等于1:20的岗位,免笔试,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一)笔试
1.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准考证打印时间由招聘单位通知考生。
2.笔试相关要求
(1)进入笔试人选应按要求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笔试考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一科,满分100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3)笔试环节按事业单位招聘方式实行单人单坐,同时段统一开考方式进行。
(4)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地点在昆明医科大学(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街道春融西路1168号)。
(二)资格复审
笔试的岗位,按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至低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免笔试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方式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自行通知考生。
所有通过网络报名的考生,都需要通过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地点在昆明医科大学(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街道春融西路1168号),资格复审具体时间由招聘单位通知。招聘单位负责对校园招聘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进行面试环节。
2.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对学历、学位证难以确定的,招聘单位可同时要求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学籍信息);
(3)2024年毕业生可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总成绩单等其他佐证材料;
(4)岗位条件明确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材料,尚未取得相应证书的,提交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5)其余所需材料由资格复审组织实施部门确定。
(三)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为进入面试人员。
1.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确认签字,面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时间、地点:时间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考生,地点在昆明医科大学(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街道春融西路1168号)。
3.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得进入招聘后续环节。
4.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等额面试人员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四)综合成绩计算
1.组织笔试的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免笔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签订协议确定考察体检人员
1.签订协议
考试综合成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招聘岗位数与拟进入考察体检人员数1:1的比例,以综合成绩最高分确定签订《拟聘意向协议》,约定考察、体检及聘用、违约相关事项。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并列或免笔试的,按面试成绩排序;若仍并列,采取加试方式确定,最终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签订协议人员。签订协议人员即为进入考察体检人员。
2.考察体检
(1)考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对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按照档案核查要求进行审核,同时查询是否有违纪违法犯罪、违反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等情况,凡存在违法犯罪情况记录的一律不予聘用。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考察的考生,由招聘单位与主管部门从本岗位已完成全部考试环节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体检由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安排到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行业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由招聘单位与主管部门从本岗位已完成全部考试环节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的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采取适当方式通知。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安宁市人民政府网、云南考试招聘网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与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拟聘人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证书。若因特殊原因(非个人原因)不能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证书(证明材料),招聘单位将延时办理聘用手续,但最迟不得超过2024年12月31日。不能提供证书(证明材料)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在拟聘公示期间或期满后至办理聘用手续之前,发现拟聘用人员条件不符或自行放弃的,由招聘单位与主管部门自行确定是否从本岗位已完成全部考试环节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招聘纪律
(一)考生必须服从国家和省、市招聘相关政策规定,填写或提交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关注云南考试招聘网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所有事项凡在网站公告即视为报考人员已经知晓,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看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按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回避规定》执行。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四)在招聘过程中及聘用后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或单位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五)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委、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七、其他事项
(一)拟聘人员须服从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确因工作需要作出的工作调整安排。
(二)未尽事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等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招聘公告由安宁市卫生健康局、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岗位信息表》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八、监督电话
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8699750
安宁市卫生健康局:0871-68688691
附件:
附件2: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简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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