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南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红河人才网 2024-12-24 17:39:59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遵循“公开、公正、公正、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卫生健康工作编外人员1名。
  二、岗位说明
  主要从事卫生健康工作辅助管理岗位,不具有公务员以及事业单位人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
  三、招聘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肢体类(二级)红河州籍残疾人;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无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未受到刑事处罚,服从组织安排;
  5.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6.责任心强,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
  7.具有中专以上学历;
  (二)岗位条件
  1.有一定的沟通交流和应变能力;
  2.熟悉计算机办公应用软件与网络知识;
  3.具备一定的公文写作和文字处理能力;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分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有较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具有严重智力或精神疾病,不宜从事卫生健康管理工作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5日至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报名无效。
  2.报名地点: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蒙自市朝路144号501室)。
  3.联系电话:3732175。
  4.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5.注意事项:
  (1)报名时需提交《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临聘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请在“红河人才网站”或“红河卫健”微信公众平台下载)一式两份及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2张;
  (2)携带本人户口本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身份证、毕业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招聘方式
  1.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程序;面试成绩并列的,以加试后的面试成绩确定排名先后。面试主要考核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等。
  2.在面试环节若出现自愿放弃或其他不宜继续参加招聘情形的,在本岗位顺序递补。
  3.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比例确定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考察主要了解拟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
  (四)公示
  在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红河卫健”官方微信平台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五)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已就业的,办理聘用手续前,报名人员须自行与原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名人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自行承担。
  五、工作待遇
  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经面试、体检合格录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工资及社会保险按每人每月4000元(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单位及个人缴纳部分)的标准核定和保障,试用期工资标准按80%计发。
  六、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因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考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本公告由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临聘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