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云南迪庆德钦县人民医院专业技术人员招聘5人公告

来源:德钦县人民政府 2022-08-01 10:20:40

德钦县人民医院2022年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82号)、《迪庆州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迪政办发〔2016〕123号)等文件的规定,报请德钦县人民政府后经德钦县编委、德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德钦县卫健局等部门同意,我院拟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医学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全面考核后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德钦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4个岗位共5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德钦县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三、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范围、对象:已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学历的符合岗位条件的专科、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中国国籍公民。

(二)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医疗事业,身心健康;

2、学历和专业符合报考岗位所需条件;

3、年龄在18-35周岁(相对应出生年月为:2004年7月-1986年7月),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31日。

(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在2017年7月至2022年7月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任何考试中作弊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有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医疗岗位的其他人员;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如有上述人员报名,请及时拨打报名监督及举报电话,一经查实将取消报名资格。

四、报名事宜

1、报名所需材料:本人毕业证(2022年应届毕业生开具学籍证明);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执业资格证(如有)、报考护理岗人员需提供护士资格证及护师职称证书、考生须填写《德钦县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考生承诺书》(附件3)、以及近期(6个月内)免冠1寸标准彩色电子照片(电子照片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其学历、专业等要求只要有一项不符合均视为无效。

2、报名岗位:每个考生根据专业、岗位、学历等条件要求,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方式及时间:考生通过邮箱投递简历的方式进行报名,将所需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德钦县人民医院人事科邮箱(网上报名邮箱836618079@qq.com),报名起止时间为2022年7月25日至7月31日17:00前,报名截止时间过后,一律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五、资格审核:由招聘单位人事科负责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将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参加现场笔试考试,资格复审在德钦县人社局和县卫健局的监督指导下进行。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本人毕业证(2022年应届毕业生开具学籍证明)、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户口本、执业资格证(如有)、报考护理岗人员需提供护士资格证及护师职称证书、《德钦县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考生承诺书》(附件3)原件,提供证件如与应试承诺书所列内容出现不一致即为违纪。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直至录用后,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出不符合公告要求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试

(一)本次招聘考试只进行笔试,笔试我院将委托第三方人才测评机构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医学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2小时。

考试时间:2022年8月13日早上9:00-11:00。

考试地点:昆明(具体地点另行通过考生报名所使用邮箱或手机短信通知)。

(三)所有应聘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监督组、考务组公开公示考试成绩,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同一岗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则另行加试,加试方式为笔试)。

(五)笔试成绩查询及查疑

2022年8月14日考生可登录德钦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查询个人成绩。正常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考生、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考生、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考生可以在2022年8月20日17:00(待定)前联系德钦县人民医院人事科申请查疑。

七、复审、考察

资格复审、考察时间:2022年8月22日上午08:30--17:30。

资格复审地点:德钦县人民医院门诊四楼办公室。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不设最低分数线)确定参加复审、考察对象。资格复审时所有证件需提供原件;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及内容对拟招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调阅个人档案,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如资格复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体检

资格复审、考察合格人员到德钦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因考生在2022年7月31日之前已经被迪庆州内确定为其他事业单位编内人员、体检中不合格人员产生的空缺岗位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聘用及有关要求

(一)资格复审和考察、体检合格拟录用人员在德钦县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deqin.diqing.gov.cn/)分别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时间:2022年8月25日至8月31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1、医院与聘用人员签定试用期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若违反国家法律、不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存在医疗业务操作处理能力弱不能胜任岗位、医德医风差等问题,医院报请县卫健局、人社部门备案后作辞退处理;

2、试用期满,经医院综合考核合格后签定正式聘用合同,并从试用期开始计算工龄;

3、无执业资格证的人员录用后需在3年内考取最低资格证,否则将视情况报请县人社局无条件予以辞退;考取最低资格证后服务年限满10年才能提出工作调动、辞职和改行申请,否则需按不足服务年限缴纳违约金3万元/年。

十、招聘纪律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要认真阅读公告、岗位条件、应试承诺书和相关政策,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二)严格遵守回避规定。

(三)遵守考试纪律,严守工作秘密。

(四)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全程监督。

(五)对违反招聘纪律的人员,按有关政策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遵守和执行所签的“诚信承诺书”。

(二)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宣传,以免上当受骗。

(三)本公告由德钦县人民医院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发布之日起,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德钦县人民政府网(http://deqin.diqing.gov.cn/)

德钦县人民医院网站(www.dqxrmyy.com.cn)

(四)报名和监督举报电话:

监督电话:0887- 8413556

报名咨询电话:13988716907 阿老师(人事科)

0887-8413251 (办公室)

十一、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须于考前14天持续开展自我健康监测,做好每日体温测量、症状监测并进行记录,持续关注“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有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本人所在村(社区)和德钦县人民医院。考前3天提前申领“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前7天内有高中低风险区、边境县市区旅居史人员,除按照要求完成相应的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管控外,须在考试前3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且每次间隔不低于24小时;其他人员须在考前48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

(二)疫情防控实行属地化管理,考生除知悉本公告疫情防控相关事项外,还应积极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近期旅居地与考点所在地不一致的考生,进入考点应提前掌握并严格遵守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考试当天,考生应至少提前1.5小时到达考点。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根据第一条要求出具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

(四)“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黄码”或“红码”或者没有按要求出具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进入考点。

(五)需要完成管控的考生建议不参加考试或提前抵达考点所在地完成管控措施方可参加考试。

(六)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考试:

1.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

2.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

3.其他不符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情况。

(七)请考生注意加强个人防护。考试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或做好手卫生,同时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进入考点内,除核验信息时须配合摘下口罩以外,考试全程均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八)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九)对考前或考试过程中出现身体状况异常,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考试条件的考生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对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一律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就诊排查。

(十)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笔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十一)建议考生在考试结束后24小时内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并进行为期14天的自我健康状况监测,14天内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或前往人员聚集场所。有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本人所在村(社区)和德钦县人民医院。

附件1:岗位表.docx

附件2:报名表.doc

附件3: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