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云南省楚雄双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紧缺人才招聘公告
云南省双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紧缺人才公开招聘公告
为加强双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提高服务能力,根据《中共委楚雄州委办公室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楚雄州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楚办通〔2021〕33号)文件精神,经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双柏县卫生健康局批准,双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拟招聘卫生紧缺人才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2022年双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计划招聘卫生紧缺人才3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双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紧缺人才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凡符合招聘条件和《双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紧缺人才招聘岗位信息表》具体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应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规定的年龄要求;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2.截至2022年6月1日,楚雄州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不满服务期的;
3.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在培学员(在规培期内);
4.具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年龄及专业认定
1.年龄认定。30周岁及以下指1992年6月1日(含6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
2.专业认定。具体专业要求详见《双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紧缺人才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报名方式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cxz.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此次招聘报名采取网络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除网络线上报名以外的其它任何形式报名。报名考生将《双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卫生人才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以Excel的格式、其余所需材料按应提交的材料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格式文档,所有材料汇总成一个压缩包后,传至指定邮箱sbcdc_bgs@126.com,文档及邮件标题一律命名为“招聘单位+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0878-7711510(双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
2.报名时间:2022年6月21日08:00--6月24日18:00止(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规定时间以外提交材料的一律视为无效材料,不予报名))。
(三)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
1.《双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卫生人才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在一页上)扫描件;
3.经盖学校公章的成绩单扫描件;
4.考生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未落实工作单位证明材料(本人报到证/派遣证、或本人人事档案保管机构出具的保管证明,须为原毕业学校、或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2022年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的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含毕业时间、专业名称、学历层次等信息的学籍证明。
5.报考岗位相关的其他证书材料(如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获奖证书等扫描件。
(四)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对考生线上提供的材料采取人工审核的形式进行,资格初审的内容是:报考者是否符合所报岗位规定的范围对象和学历、专业、报名应提供的材料及其他资格条件。
2.确定考试考核人员:资格初审通过人员由双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通知考生到双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领取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参加考试考核。通知参加考试考核以电话通知为准,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考核,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考试考核。
五、考试考核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安排为准。
(二)考试方式: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先笔试,后面试,笔试面试总分各100分,综合成绩=笔试得分×50%+面试得分×50%。
(三)考试内容:
1.笔试:主要考核应试者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能力、专业实践技能和专业相关知识。资格初审合格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人员统一参加笔试。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人员确定: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按照招聘岗位数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数(不含直接进入面试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考生),如果报名人数不足5人的可全部进入面试,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全部进入面试。考生面试结束后,由7名评委依据考生面试表现分别评定面试成绩,去掉1个最高分,去掉1个最低分,取其余5位评委评分的平均分作为面试者的面试得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四)综合成绩公布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考生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最终成绩。
综合成绩于考试当天进行现场公布。综合成绩名次出现并列时,硕士研究生优先、有执业医师证者优先、取得住院医师规培合格证书者优先,优先顺序按此顺序。
(五)签订协议书:在综合成绩公布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签订就业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同时明确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后续招聘程序。
六、资格复审
综合成绩公布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数1:1确定拟聘用人员进入资格复审,进行资格复审人员以电话通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审核考生的资料与报名信息的一致性,考生情况与招聘条件的一致性。
凡不具备招聘条件中的任何一项或资格复审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原件材料的,即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资格复审不合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考察、聘用资格。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成绩单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预计于2022年8月中旬开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出不符合公告要求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资格。
七、拟聘用人员确定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体检、考察。
(一)体检:应聘人员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自己承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复检医院为楚雄州人民医院或楚雄州中医医院,体检费用自理。
(二)组织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由县卫生健康局会同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规定进行考察,主要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招聘基本条件,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要求审核应聘人员档案、查询被执行人失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在考察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记录或正在接受审查,考生与原工作(协议、合同)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终止聘用合同或存在劳动人事纠纷的视为考察不合格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三)递补:体检、考察合格者经单位研究,报主管部门同意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环节有不合格者,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或体检的、考生提交书面材料自愿放弃岗位的,可按照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但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再递补,公示后不再递补。
(四)公示:体检、考察合格者,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县人社局统一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程序办理聘用审批等相关手续。
八、聘用管理
(一)根据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有关规定,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期转正,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间及转正后待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二)紧缺人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约定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不包含规培期)。在服务期限内,聘用人员不得提出调动。聘用人员因自身原因未履行满约定服务年限辞职的,按用人单位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相应违约金。
九、纪律要求
(一)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全程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监督指导,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卫健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加强监督,维护公开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严禁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二)考生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等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考核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严格遵守回避规定,考官与报考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或其他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须实行回避。
(四)参与考试考核工作的人员,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考试考核相关信息,不记录、传播、泄露考试考核内容。
(五)考务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做好保密工作,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按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严肃处理。
十、疫情防控要求
招聘过程落实新冠肺炎防疫措施。考试考核当天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主动出示本人“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云南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C)可以参加考试考核。不按要求出具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进入考点。
近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21天集中医学隔离观察证明(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隔离)和14天居家居家健康监测证明、参加考试考核前3天内2次(每次间隔不低于24小时)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14天到过国内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供14天集中隔离观察证明+7天居家健康监测证明,14天到过国内中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供7天集中隔离观察证明+7天居家健康监测证明,参加考试考核前3天内2次(每次间隔不低于24小时)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14日内有过边境县(市、区)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参加考试考核前7天内2次(最近一次检测应在到考试考核前48小时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14日内到过存在中高风险地区的城市(即行程卡绿码中有*号标记) ,须落实7天居家健康监测(3次核酸检测结果)及达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14日内未到过存在中高风险地区的城市(即行程卡绿码中无*号标记),须提供到达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C) ,可正常参加考试考核。体温异常(>37.3°C)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初步排查,可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考生,身体适应的,由工作人员引导到备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考核。
身体有其他异常情况的考生,需配合驻点医疗防疫人员做好健康风险研判,经驻点医疗防疫人员现场排查,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一律转运至定点医院就诊排查。
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考试考核:
1.“云南健康码”“行程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2.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
3.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
十一、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或另行公告。
重要提示:
1.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如因报考人员本人电话无法联络造成的后果,完全由本人负责。
2.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所应聘的岗位相符,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理直至追究造假者的法律责任。
3.用人单位电通知考生进行资格复审、体检及其他事项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责任自负。
4.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含补充协议)一旦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有权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
(1)应聘人员自愿放弃面试或签订就业协议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 2 )公示期满后,未按时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公告由双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双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878-7711510
监督电话:
双柏县卫生健康局:0878-7711540
双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8-7712241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8-3389685
双柏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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