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保山市工商业联合会招聘临时聘用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09-09 09:41:09

保山市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公开招聘临时聘用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工商联党组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聘用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笔试面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及主要工作职责

根据工作需要,拟招聘市工商联临时聘用工作人员1名,全部采取聘用制,聘用人员主要从事机关辅助性工作。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人员;

2.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本科以上学历人员;

3.具有本市户籍的公民。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2.持有残疾人证且能正常履职者优先;

3.热心工商联工作,做事认真,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4.遵规守纪,品行端正。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政治立场不坚定,在大是大非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品行不端,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人员。

四、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9月8日在保山市人力资源市场招聘网站,保山市工商联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时间和报名地点:报名时间10天,即2022年9月9日至9月18日(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5:00—17:30);报名地点:保山市工商业联合会办公室(隆阳区正阳北路258号市委大院北附楼205室),业务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明老师13388754170,李老师15969331726。

3.报名需提供材料: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携带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毕业证、身份证、户口册和《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个人所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4.根据报名人数确定笔试、面试情况:报名人数3人以下,通过面试择优确定拟招聘对象;报名人数超过3人,通过笔试加面试确定拟招聘对象。

5.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面试时考生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考试地点,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6.确定招聘对象:招聘对象由个人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作为招聘试用人员进行试用,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由市工商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基本待遇

临时聘用工作人员协议每年一签,人员一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为2800元/月,并承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即:五险一金)应由单位承担部分,单位不提供食宿。考察试用期为一个月,工资为1750元/月(不含五险一金)。

六、纪律和要求

1.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实行回避制度。

3.招聘工作由市工商联组织实施,为保证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报名咨询联系电话:0875-2160730。监督电话:0875-2146882(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

附件:保山市工商业联合会临时聘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