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国民航大学硕士教师_管理服务系列招聘公告

来源: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022-09-20 17:21:54

中国民航大学2022年硕士教师、管理服务系列第二批次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国家、民航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我校人员需求实际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人员7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中国民航大学主校区位于“渤海之滨”的天津市,诞生于新中国百废待兴之际,成长于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大潮之中,发展壮大于国家和民族振兴之时,是中国民用航空局、天津市人民政府、教育部共建高校。1951年,毛泽东主席任命学校首任校长,周恩来总理选定校址,奠定了新中国民航人才培养的基石,开启了新中国民航科教事业的崭新篇章。历经70多年开拓进取,学校已成为中国民航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的最高学府、主基地和主力军,致力于成为民航领域的高等教育引领者、科技创新示范区、政策咨询智力库、国际交流排头兵,并最终建设成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民航大学。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中国民航大学2022年硕士教师、管理服务系列第二批次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英语条件:大学英语四级425分及以上。雅思(学术类)6.5分及以上、PETS5级55分及以上、托福95分及以上、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60分(合格)及以上、两年及以上海外(以英语为主要语言的国家或地区)学习或工作经历,可作为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替代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5.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6.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

7.现役军人。

8.定向及委托培养的高校毕业生。

9.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公开招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民航人才网、中国民航大学网站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通过网上进行报名,非报名时间或通过其他方式报名无效。考生注册后,须牢记本人用户名、密码。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

2.报名方式:通过中国民航大学招聘系统(http://hire.cauc.edu.cn/zp.html#/)进行报名。

3.报名要求:每名考生限报1个岗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4.学校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请考生及时关注资格审查情况。如果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低于1:3,相应调减招聘岗位人数或取消岗位招聘。

5.注意事项: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后续招聘工作安排将在中国民航大学人才招聘栏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三)笔试

硕士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其他专技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各占50%。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如果达不到1:5,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四)面试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考生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根据岗位实际需求,可采取试讲、答辩、结构化面谈、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具体面试形式将于笔试结束后在学校网站公布。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面试各保留一位小数,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仍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和心理测评

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和心理测评。体检标准参照最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察

考察包含政治把关考察和适岗考察,考察由用人单位具体实施。考察应全面、客观、公正,适岗考察原则上不少于5个工作日。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等。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及体检结果,经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招聘公告发布渠道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须在2022年11月底前完成报到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不超过3个月)外,其他均视为自动放弃。对于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者或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报到者,学校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由用人单位提出,可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1.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学校或校内各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亲属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亲属关系(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学校或该单位组织人事、财务审计、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手续,予以清退。

3.公开招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22-24092163

监督电话:022-24092242

中国民航大学

2022年9月20日

附件:中国民航大学2022年硕士教师、管理服务系列第二批次公开招聘计划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