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天津科技大学第二批招聘公告(少数民族辅导员岗)
2021年04月09日讯: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天津科技大学位于渤海之滨、海河之畔,是中央和地方共建、天津市重点建设的以工为主,工、理、文、经、管、法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天津科技大学建于1958年,是我国第一批建立的4所轻工类的本科院校之一,前身是天津轻工业学院,是教育部与天津市共建、以天津市管理为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国务院首批批准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第二批批准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第一批有条件接受外国留学生的高校。学校现有69个本科专业,建有“发酵工程”国家重点学科。3个天津市“一流学科”和12个天津市重点学科(含2个重点培育学科),7个天津市特色学科(群)。依托国家重点学科和天津市一流学科,建有工业设计、包装工程、环境科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和财务管理6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和7个天津市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校现有轻工技术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机械工程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我校的“发酵工程”国家重点学科、省部共建食品营养与安全国家重点实验室、代谢控制发酵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食品营养与安全和药物化学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国家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等国家级学科和科研平台为各类人才交流与发展提供了更加广阔的舞台。现有教职工2000余人,其中国家及天津市重点人才工程人选在内的高层次人才100余名。
二、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于2021年4月8日在天津市教委网站(jy.tj.gov.cn)和天津科技大学网站(www.tust.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科技大学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计划表(少数民族辅导员岗)》(附件1)。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可以办理调入手续;
7.定向及委托培养的高校毕业生,须由原定向委培单位及所在院校同意后才可报名;
8.应届毕业生指2019、2020、2021年毕业后未就业,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
9.满足招聘计划中要求的其他条件,并具有相应的证明材料。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1.报名时间:4月19日9:00至4月23日16:00
2.报名方式:报名开始后,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登录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公共服务平台:http://rsks.hrss.tj.gov.cn进行网上报名,同时将简历抄送至邮箱:tusthr@126.com,邮件标题中注明您的姓名、学位、毕业学校、应聘部门、应聘岗位等信息。
(二)资格审查
笔试报名后,请及时查看审核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网址与报名网址相同。实际缴费人数与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报名、审核和缴费期间,考务咨询电话12333。招聘岗位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计划表中招聘部门电话。咨询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笔试
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基本技能和理论知识。
1.笔试时间:5月23日
2.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满分各为100分。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准考证下载:5月19日9:00开始考生从网上(http://rsks.hrss.tj.gov.cn)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5.笔试大纲:4月8日后考生可在报名网站(http://rsks.hrss.tj.gov.cn)查询笔试大纲。
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入场。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公开招聘专栏进行公示。
(四)面试考核
1.资格复审
6月8日,考评中心在报名网站公布笔试成绩,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招聘岗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人数比例达不到1:3时,按照实际人数进行资格复审,同时公布资格审查时间地点,面试人员参加资格审查应携带的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材料:身份证、自大学起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就业推荐表)、所在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本人纸质简历、四六级证书、在校期间曾担任主要学生干部或校级及以上荣誉证明等材料原件,并将所有复印件按照以上顺序排列,装订。持国外学位的还需提供留学归国人员证明、学历学位认证及学位证书。
特别提示: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谈。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届时请考生登录学校公开招聘专栏查询具体时间、地点。
成绩计算:
总成绩=(职业能力测验+综合知识)÷2×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其中面谈成绩即为面试成绩。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面试专家组主要由相关领域专家和学校有关党政领导等组成,一般不少于7人。
所有岗位面试成绩均当场宣布,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应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入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费用自理。
(六)考察
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内容主要是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周期至少为5个工作日。
(七)公示与聘用
单位将根据笔试考核、面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校长办公会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所有拟聘人员最晚须在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报到入职手续,具体报到时限以双方约定为准(学校暑假期间不办理报到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延长报到2个月外,其他均视为自动放弃。对于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者或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报到者,学校将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正式入职后与我校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按学校规定执行(含试用期三个月),职务晋升、奖惩、各类保险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国家、天津市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单位将按照成绩依次递补。
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时间调整的,新调整的工作时间至少五个工作日前在天津市教委网站(jy.tj.gov.cn)和天津科技大学网站(www.tust.edu.cn)公开招聘专栏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咨询电话:022-60602047
监督电话:022-6060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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