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天津东丽区招聘教师公告
2020年06月29日讯:为满足我区各中小学、幼儿园补充教师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计划招聘教师100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及专业知识与技能;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心健康,五官端正,讲标准的普通话;
5、年龄要求:2020届毕业生研究生应在30周岁以下(1989年6月28日及以后出生)、本科生应在25周岁以下(1994年6月28日及以后出生);非2020届毕业生应在30周岁以下(1989年6月28日及以后出生);大专毕业生应在25周岁以下(1994年6月28日及以后出生)。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公开招聘中被招聘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在禁考期内的(禁考期参照公务员招考的有关规定);
5、现役军人;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在读的非2020届毕业生,正在普通高等院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应届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办法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招聘公告自2020年6月28日开始通过以下网站发布: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
北方人才网:www.tjrc.com.cn
天津市东丽区政务网:www.tjdl.gov.cn
天津东丽教育微信公众号:tjdljyweixin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缴费及准考证下载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进行。
报名网址: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0年7月7日9:00至7月11日17:00。
缴费时间:2020年7月7日9:00至7月13日17:00。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期间,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每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3,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岗位调减或取消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20年7月15日8:30至16: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年7月24日9:00至7月26日17:00。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下载。
笔试时间:2020年7月27日(周一)上午9:00—11:00。
笔试考务费每人45元。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
笔试考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合成比例3:7。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笔试缺考者不得进入面试。
笔试结束后,考生可于2020年8月6日9:00登陆报名缴费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进入面试人员需持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受疫情影响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提供学校证明、毕业生推荐表和成绩单)按照指定时间(另行通知)到指定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复审提交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由于上述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复审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上网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
缴纳面试考务费及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课堂教学能力考核的方式进行,60分为及格线,达不到及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察阶段。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面试结束后,以笔试、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因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取面试成绩高者;如果再出现总成绩一致者,采取增加计算面试成绩小数位数的方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笔试、面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一周之内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公布。
(四)体检、拟聘与考察
1、体检:考生到指定医院参加入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初检结论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拟聘:区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拟聘。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依次选择招聘岗位,确定拟聘名单。对被取消拟聘资格、自愿放弃、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拟聘,或其他情形导致的拟聘岗位空缺,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和《补充协议》。
3、考察: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认定不宜从事教育工作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不予聘用。
4、当上述环节出现岗位空缺时,可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无合适人选岗位可空缺。
(五)公示与聘用
公示前再次查验各类证件,未取得相应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统一办理聘用及备案手续。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规定,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1年内应取得相应学科、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六)工资及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相关政策享受工资及福利待遇。
四、本公告由东丽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84375715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84376638
天津市东丽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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