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四川宜宾屏山县教育和体育局招用幼儿园合同制教师35人公告

来源:屏山县人民政府 2022-08-19 13:20:44

屏山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2年公开招用幼儿园合同制教师的公告

 

因学前教育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屏山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用合同制教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用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用对象和范围

此次招用面向所有符合本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所有人员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用环节,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1.考生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用岗位职责。

(4)具备招用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见附件1《屏山县2022年公开招用幼儿园合同制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其中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招用报名日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学生。

(7)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二、招用单位及名额

屏山县幼儿教师,35名,岗位表见附件1。

三、开考比例

岗位招用名额与有效报考人数形成竞争即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足岗位名额数的,按低于有效报考人数招用。

四、招用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8月22日,9:00-12:00,14:00-17:00。

2.报名地点:屏山县教育和体育局609室。有意愿报名者可提前加入QQ群:屏山县2022年招用合同制教师群(群号702158242),方便咨询、了解相关事宜。

3.报名需验交材料: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时按以下顺序装订好资料复印件:《屏山县2022年公开招用幼儿园合同制教师报名信息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证明自己符合招用条件的相关证书、证件。所有证件和证书报名时均要审验原件。报名时交一寸半身免冠近期彩色同底证件照片2张,经报名工作人员资格初审合格签字确认后予以登记报名。凭提供材料审查资格,报名时间截止不再补收材料。

(二)资格复审。由县教育体育局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通过中国三江人才网公示。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用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用资格条件的,取消招用资格。

(三)考试

1.考试形式为笔试。笔试时间为2022年8月25日,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笔试准考证。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执行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考试范围以考试大纲为准,复习大纲公布在中国三江人才网资料下载栏(网址:http://www.ybrc128.com/exam/20923/824_1.html),卷面满分100分。

2.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是否具备“西部计划”<三支一扶>服务期满的志愿者、生源地(屏山户籍)考生、中共党员、省级优秀大学生、校级优秀毕业生、学历高低、全日制学制,并按照以上顺序确定排名。

(四)体检、考核、递补及公示

1.体检

(1)根据招用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根据考生是否具备“西部计划”<三支一扶>服务期满的志愿者、生源地(屏山户籍)考生、中共党员、省级优秀大学生、校级优秀毕业生、学历高低、全日制学制,并按照以上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2)体检标准《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川教资〔2010〕6号)、(川教〔2010〕26号)等文件中明确的体检使用标准。体检表使用《四川省教师资格证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费用考生自理)。

(3)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4)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主管部门根据空缺名额,报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2.考核

对拟招用人员的资格条件、政治思想、品德修养、工作态度、心理健康等方面进行考察审查。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确认,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主管部门根据空缺名额,报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3.公示

(1)拟招用人员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公示3天。在公示期内,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招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招用。

4.公示无异议者,根据确定的岗位由县教育体育局组织选岗。

5.建立劳动关系

经选岗的人员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拟招用人选。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有关手续,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被招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取消其招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五、薪酬和待遇

(一)合同制教师薪酬制度按《屏山县教育体育系统编外人员聘用管理办法》(屏发〔2021〕13号)规定,工资标准参照特岗教师工资标准执行(含五险一金,专科3900元/月、本科4200元/月左右),并纳入教育教学质量奖考核奖励对象。

(二)合同制教师可参照在编教师享受同等福利待遇、评优选先、参加各级各类教师培训、继续教育和推荐专业技术职称评定。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用参照人事考试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招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监督电话:0831-5721610。

七、注意事项

为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精神,请各参加招考人员按各级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一)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三)为避免影响考试,来自国(境)外地区的考生,考前应至少提前11天入境,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接受相应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四)每场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请所有考生提前准备好当天本人天府健康通防疫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扫码及体温检测工作。

(五)考生入场时,须按以下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1.考前7天内有四川省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持本人首场考试前3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第二次采样时间与第一次采样时间间隔须≥24小时,以考生提供纸质或电子版显示的采样时间为准)。

2.考前7天内有低风险区(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为低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需持本人首场考试前3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第二次采样时间与第一次采样时间间隔须≥24小时,以考生提供纸质或电子版显示的采样时间为准)。

3.其余所有考生须持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以考生提供纸质或电子版显示的采样时间为准)。

(六)考生须健康码和行程卡为绿色,并持相关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以采样时间计算),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方可入场参加考试;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考试,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1)健康码或行程卡为“红码”、“黄码”的人员;

(2)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

(3)考试前10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居家健康监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4)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居家健康监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5)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正在实施居家隔离及居家健康监测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6)为进口货物、入境口岸相关从业人员、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等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尚未完成居家健康监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7)考前7天内其共同居住者未完成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考生。

(8)考试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七)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八)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九)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十)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考点所在县(区)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四川省和我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并随时关注“四川疾控”“宜宾市疾控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高、中风险地区具体名单及相应管控措施,以及考点所在县(区)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考生应认真阅读本公告,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解释与咨询

本公告由屏山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31-5722272。

招用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公告。因考生不主动、不及时、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参加笔试、体检、考核、递补、招用等,责任自负。

附件1:屏山县2022年公开招聘幼儿园合同制教师岗位表.docx

附件2:屏山县2022年公开招用幼儿园合同制教师报名信息表.docx

屏山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