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高县招聘2021届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公告
关于高县考核招聘2021届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的公告
请考生在报名前务必阅读完本公告及其附件!
根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21届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就业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川卫函〔2021〕187号),现将高县考核招聘2021届毕业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与单位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计划招聘名额为1名,具体岗位详见《高县考核招聘2021届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岗位情况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2016年与高县卫生健康局(原高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签订《2016年四川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协议》的且已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本科学历的医学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时间:2022年6月27日至2022年6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一6:00(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高县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教股(高县庆符镇凯华路144号)。报名即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高县卫生健康局会同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进行。咨询电话:0831-5417837。
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高县考核招聘2021届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报名信息表》一份。
2.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书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近期免冠2寸照片3张。
4.《2016年四川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协议》。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发放考试通知单。
(二)考试。考试主要采取专业技能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县卫生健康局共同组织。考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临床实践能力和综合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及语言表达等能力。专业技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成绩=专业技能面试成绩。
考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核。
1.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考试成绩相同者,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4)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5)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初次体检不合格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向高县卫生健康局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6)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3.考核。
考核由用人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参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关于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宜人社办发〔2021〕143号)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公示。拟聘用人员将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通过考核的报考者在公示期或公示后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由县卫生健康局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无误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
(二)用人单位凭同级人社部门的确认文件,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三)聘用人员在高县最低服务期均为6年,未满服务期提出辞职、辞聘或调动的人员,将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核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考试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831-5417305。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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