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三江新区事业单位招聘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5届公费师范毕业生18人公告

来源:宜宾人事考试网 2024-10-23 15:15:58
  宜宾三江新区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5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公告
  根据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定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宜宾三江新区将开展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5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工作,通过双向选择等方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专项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次招聘的报名、资格审查、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公布、体检、综合考察、递补、公示等相关工作将在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及时公告。
  一、招聘单位和名额
  宜宾三江新区第一高级中学校、宜宾三江新区成都外国语学校和宜宾三江新区成都外国语高级中学校共招聘18名教师,具体招聘岗位、名额及条件要求等情况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2025届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本科(学士)毕业生,且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并凭符合报考条件的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办理聘用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宜宾三江新区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5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相符;凡岗位所需的各种证书、证明必须是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以上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公招报名的最后一日。(例:“年龄:30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公招报名最后一日未满31岁,以此类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5)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本次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网站为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4日10:00至11月29日18:00。
  (一)报名注册。报考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215(宽)×300(高),大小在3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应下载并使用照片处理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二)选择岗位。报考人员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中限报一个岗位。
  (三)填报信息。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报考人员填报的所有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人员基本情况,网上填报信息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应上传相关材料至指定报名系统。上传材料:
  1.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2.考生本人学生证原件扫描件(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相关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加盖印章>扫描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合者,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师范生公费协议书》扫描件或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专业及是否公费师范生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加盖印章)的清晰照片(扫描件)。
  4.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和其他相关制度规定或同时参加了本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由此取得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自负。对虚假、恶意进行网络报名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网上审查。网上审查只对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是否符合规范、信息填写是否完整等进行审查(下同),不对报名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及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审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主管部门综合考察的复核和人事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网上审查通过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审查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
  (五)确定进入专业技能考核人员。本次招考岗位进入专业技能考核人数原则上不得超20人。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20人,则该岗位考生全部进入专业技能考核;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人数大于20人,则该岗位先组织笔试,按照招聘名额的5倍进入专业技能考核,依据同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专业技能考核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专业技能考核)。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专业技能考核。所有需笔试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笔试成绩不计入专业技能考核成绩。
  笔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打印《笔试准考证》的事宜和笔试成绩将在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四、专业技能考核
  (一)考核内容。主要测试应聘对象与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素质,成绩满分100分,具体的考核方式详见《岗位表》。
  专业技能考核具体时间等事宜将在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上公告。
  (二)考核成绩公布。报考者的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考核工作结束后,在宜宾人事考试网站上公布考核成绩及排名。
  如考生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低于75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其中,对于报名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专业技能考核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考生的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不得低于75分且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后,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五、签订《聘用(就业)意向协议书》
  签订《聘用(就业)意向协议书》名单确定办法:
  (一)同一岗位考生专业技能考核成绩排名后,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拟签订聘用意向协议人选。
  (二)若因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而出现的缺额,招聘单位根据空缺名额,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同意后,按照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三)如果预签订聘用意向协议人选的最后一名次并列且形成竞争,则对该并列名次的所有考生进行专业技能加试考核,加试考核内容为相应学科专业知识,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签订聘用意向协议人选,如需加试由宜宾三江新区社会事业局另行通知。
  六、体检、综合考察、递补及公示
  (一)体检
  1.体检人选确定
  与招聘学校签订《聘用(就业)意向协议书》的考生,于2025年7月31日前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和毕业院校派遣通知单等相关证书原件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初审后报主管部门复审。符合招聘条件的,进入体检环节。
  2.体检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应在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综合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和《关于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宜人社办发〔2021〕143号)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
  (三)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在体检、综合考察、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由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无误后,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人事部门审核确认。通过同级人事部门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因未获录(聘)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聘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招聘,本次报考单位不予聘用。
  (二)招聘单位凭同级人事部门的确认函,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被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间需参加岗前培训。试用期间、试用期满以及岗前培训不合格的,按程序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监督举报电话:0831—2108053。
  九、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宜宾三江新区人才人事局负责解释(0831-2108053)。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宜宾三江新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0831-2108034)。
  宜宾三江新区第一高级中学校(岗位代码20240301-20240310)联系电话甘老师:0831-2029528;
  宜宾三江新区成都外国语学校(岗位代码20240311-20240314)联系电话张老师:0831-8263380;
  宜宾三江新区成都外国语高级中学校(岗位代码20240315-20240316)联系电话张老师:0831-8263380。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3982119775,17138082015、0831-8247722、0831-8247733。
  (二)招聘信息公布网站
  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专业技能考核、体检、综合考察、递补、聘用等,责任自负。
  附件:宜宾三江新区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考核招聘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5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岗位表
  宜宾三江新区人才人事局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