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人员补充招募60人公告
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人员补充招募公告
根据《四川省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实施方案》(川卫发〔2022〕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招募工作的通知》(川卫人事函〔2022〕16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前期招募工作实际,决定补充招募医疗卫生机构岗人员6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
(一)四川省内普通高校2022届医药卫生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户籍在脱贫地区、民族地区的,或脱贫家庭、低保家庭和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
(二)离校未就业的四川省内普通高校2020届、2021届医药卫生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四川省外普通高校医药卫生类专业2020届、2021届、2022届大专及以上学历四川籍毕业生。
二、招募岗位
序号 |
岗位名称 |
岗位职责 |
招募人数 |
学历 要求 |
专业要求 |
1 |
医疗卫生机构岗 |
协助开展疾病预防与控制、核酸采样检测、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公共卫生服务保障等工作。 |
60 |
大专及以上 |
专科:公共卫生与卫生管理类、医学技术类、临床医学类 本科: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公共卫生与卫生管理类、医学技术类、临床医学类 研究生: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临床医学类 |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自愿从事公共卫生相关工作,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
(四)大学本(专)科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六)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八)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等党纪政务处分的。
2.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招募到相关岗位的。
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被招募者有不符合招募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取消招募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被招募者本人承担。
四、工作期限
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服务时间为3年。由中心与招募人员签订志愿服务协议,服务期满,协议终止。
五、报名、资格审查、考试
(一)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0日至10月14日17:00,以发送邮件时间为准。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报名人员将以下材料压缩打包后(以“姓名+报考岗位名称”命名),发送至我中心邮箱(sccdcrsc@163.com):
1.规范填写的《公开招募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报名表》word版和PDF格式扫描件各1份(保证所填信息真实、准确);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的PDF格式扫描件(如属于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范围的一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3.本人近期标准1寸白色或蓝色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以本人身份证号码命名的JPG格式电子照片)。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和信息负责,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募资格。
(三)资格审查:中心将对照招募公告和职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结合报名人员的专业方向、学习情况、所获荣誉等因素综合确定考试(测试)对象。
(四)考试(测试):采取面试或专业能力测试的方式择优招募,时间待定,请考生保持手机通畅,及时查看短信,因本人手机号码留错或者不查看短信未能按通知要求参加考试(测试)的,责任自负。
六、体检
体检项目与体检合格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进入体检的人员需在中心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完成规定项目体检(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中心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通知以短信方式发送至考生手机。请考生保持手机通畅,及时查看短信,因本人手机号码留错或者不查看短信未能按要求参加体检,责任自负。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报名人员的考试(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中心根据资格审查、考试(测试)成绩及体检结果,确定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拟招募人员名单,并在四川省疾控中心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者,按规定签订志愿服务协议,办理相关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募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招募人员的资格,出现的空额按考试(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其他有关事项
本次招募工作的培训上岗、纪律监督、政策保障等其他有关事项仍按照《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募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人员公告》执行。
单位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中学路6号
联系部门:中心人力资源处
联系人:卢老师、黄老师 联系电话:028-85589309
监督电话:028-855872323(中心纪检监察与审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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