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西华大学招聘博士教师130人公告
来源: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06-05 14:45:39
西华大学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博士教师公告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教育厅备案,我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0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人社厅)官网[http://rst.sc.gov.cn,下同]“人事考试”专栏、省教育厅官网[http://edu.sc.gov.cn,下同]和西华大学网[http://www.xhu.edu.cn/,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西华大学简介
西华大学是四川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始建于1960年,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重点支持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教育部卓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四川省首批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西华大学是四川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学校拥有郫都、宜宾、彭州、人南、易三仓(泰国)五个校区,校园面积近4000亩,地理位置优越,环境优雅宜人,设施设备齐全先进,图书文献资源丰富,荣获四川省五一劳动奖状、四川省首批文明校园、四川省绿化模范单位称号,是读书治学的理想之地。
学校学科门类齐全,覆盖了工、理、管、法、经、艺、文、教、农等9个学科门类,有21个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近4.1万人。学校现有3个省“双一流”建设贡嘎计划建设学科、8个省级重点学科,39个硕士学位授权点,99个本科专业(其中77个专业在2023年招生),具有面向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获批国家级一流专业、特色专业等20余个,拥有省级一流专业、示范专业、特色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等40余个次,8个专业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获批教育部新工科项目、新农科项目、产学研协同育人项目300余个。学校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师资力量不断壮大。拥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1000余名,其中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四川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等省部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180余人次。
学校常年大力引进各类人才,诚挚欢迎有志之士加入,共展宏图!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4年5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并完全符合《西华大学2024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博士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2024年6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4)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征得单位书面同意。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130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人才引进类别及待遇
五、应聘程序
(一)报名
1.注册并登录西华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s://zp.xhu.edu.cn)。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5日—6月14日。
2.在招聘系统中选择应聘岗位,填写应聘信息,上传近期免冠证件照,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作为附件(PDF或者JPG格式,含各级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明,从事工作经历证明等),提交应聘申请。
3.应聘者须同时完成以上各项内容,否则应聘无效。
4.应聘者提交的信息和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环节,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报考者提交报名材料后,由二级学院结合本学院发展与学科建设需求对应聘人员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科研成果等材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后启动正式考核工作。
(三)学院考核
考核具体方式为试讲或公开作学术报告,根据报名情况适时动态组织。不设开考比例。二级学院根据报考者在招聘系统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考核时间、地点。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参加考核的,视为自行放弃其考核资格,责任自负。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根据招聘名额,通过学院考核的报考者等额确定为体检人员。体检由各学院于面试后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五)学校考核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考核小组,对通过学院考核和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复试,获考核小组实到人数2/3及以上同意者为学校考核通过人员。
六、综合考察
我单位对通过复试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七、公示
考核、体检、综合考察合格者由西华大学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省人社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省教育厅官网、西华大学官方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学位、职称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不予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审核确认,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西华大学不予递补。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我校通知报送以下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一)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我校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二)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5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四)按规定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我校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对符合公告要求的拟聘人员进行审核确认。通过招聘单位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
我校凭本单位出具的确认文件,书面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逾期或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以及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资格。
九、纪律与监督
我单位在公开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特别提示
1.直接考核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省人社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省教育厅官网及西华大学网站予以发布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十一、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
028-87720101(西华大学人事处)
监督电话:
028-87720011 (四川省纪委监委驻西华大学纪检监察组)
028-86110025(四川省教育厅人事处)
西华大学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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