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四川攀枝花学院招聘事业编制管理岗工作人员公告
攀枝花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管理岗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中共攀枝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的通知》(攀人社发〔2020〕479号)《攀枝花学院直接考核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攀学院〔2018〕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学校2022年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管理岗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学校纪委工作人员1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考生须为2022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或为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硕士研究生。且同时符合招聘公告及岗位条件要求(详见表1)。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考生主动放弃,责任自负。
表1攀枝花学院2022年直接考核招聘事业编制行政管理人员岗位和工作条件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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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岗位 |
其他条件要求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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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类别 |
岗位 名称 |
年龄 |
学历、学位 |
专业条件要求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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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岗D |
派驻纪检监察组职员 |
30周岁以下(即1992年9月19日以后出生) |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 |
法学一级学科各专业(030100—030109)、法律(法学)(035102)。同时要求本科阶段为法学类相关专业。 |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英语四级及以上或同等英语语言水平及以上。 |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考生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没有中国大陆以外户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自律精神较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回避相关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思想政治素质不高,在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态度暧昧,或存在言行不一、参加宗教迷信等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行为的;
2.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等问题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8.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22年9月19日-10月8日。
2.报名方式:
采用公告期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每位考生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制作成压缩包发送至报名邮箱pzhxyrsc@pzhu.edu.cn,压缩包名称及邮件标题均为“报名岗位+姓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收到报名邮箱发出的回复邮件为报名成功。本次招聘岗位与攀枝花学院2022年第二批直接考核招聘事业编制硕士研究生招聘岗位不可兼报。
考生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并保证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考生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通报原单位。
3.报名材料:
考生提交报名材料不齐或不按规定提交报名材料或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者,视为无效报名,不予受理。报名材料如下:
(1)《报名信息表》(附件1,含近期免冠二寸彩照);原始文档格式不可更改;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复印件;
(4)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从大学本科阶段开始提供。拟于2022年12月毕业的考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归国留学人员须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中共党员证明(附件2);
(6)考生健康卡及承诺书(附件3);
(7)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等。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学校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通过的,邮件发放《综合考核通知书》,并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注意查收邮件和电话。
(三)现场资格验证和心理健康测评
1.考生须携带本人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10月17日8:00-9:00)到学校进行现场验证。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考核招聘资格。
2.完成现场资格验证的考生当场进行心理健康测评(10月17日8:30-10:30)。心理健康测评结果不计入总分,且严格保密。不参加心理健康测评的,视为主动放弃考核招聘资格。
(四)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由笔试、答辩组成。
1.笔试
(1)笔试时间:10月17日15:00-17:30。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应用能力、公文写作等。
(3)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答辩
(1)答辩时间:10月18日15:00-18:00。
(2)答辩重点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及职业道德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师德师风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兴趣爱好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教学技能、专业知识等)等方面。时间为每人20分钟以内。
(3)答辩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
3.综合考核成绩计算
综合考核成绩=笔试成绩+答辩成绩,满分200分。其中,答辩成绩低于70分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对象按本岗位考生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如出现总成绩同分者,按答辩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综合考核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攀枝花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1.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开招聘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2.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由攀枝花学院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电话通知体检对象。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3.复检。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七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攀枝花学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考生承担。
5.考察工作按照《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中共攀枝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的通知》(攀人社发〔2020〕479号)、《攀枝花学院直接考核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攀学院〔2018〕13号)执行。
6.在体检、考察等环节中,因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考生中按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2次。若考试综合考核成绩相同,则按答辩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若招聘岗位所有参加考核的人员体检、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
依据招聘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校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攀枝花学院官网和攀西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公示后因拟聘人员放弃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七)签约聘用
1.经综合考核、体检考察合格且公示无异议者,由攀枝花学院按照直接考核招聘的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学校报到,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等手续。
3.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学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达不到学校要求的,取消聘用。
4.新聘用人员应按照学校相关政策规定确定服务期并签订聘用合同,有特殊服务期约定的按特殊服务期约定执行。
四、防疫要求
(一)考生进校参加考核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综合考核通知书》、健康码、绿色行程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出具报告时间为准)并配合检测体温。
(二)外地来攀的考生应提前了解攀枝花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特别是目前尚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和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预留足够时间,严格遵守攀枝花市疫情防控具体要求和规定。
(三)考前14天内出现过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可疑症状、有境外(含港澳台地区)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健康码为红码的考生,不得进入学校。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进入学校参加考核:1.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的考生;2.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3.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考生;4.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的考生;5.面试当天健康码为红(黄)码或体温³37.3℃的考生。
(五)进校参加考核的考生应准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或答辩环节考官要求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六)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核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其他事项
(一)视疫情发展,如遇国家或省、市出台相关政策,本次招聘工作将适时予以调整日程,相应补充公告将在攀枝花学院官网和攀西人才网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二)本次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欢迎社会和广大教职工监督,监督电话:0812-3371956(攀枝花学院纪委机关)。
(三)考生应对照招聘条件要求投递简历,对不符合学校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学校一律不予聘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最终拟聘用人员必须在入职报到时向学校提交招聘计划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海外学历教育部认证、就业报到证等材料,否则学校将不予聘用。
(五)本公告未规定的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六)咨询电话:
攀枝花学院人事处:0812-3370687沈老师、吴老师
攀枝花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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