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攀枝花市盐边国有林保护局招聘企业管理人员5人公告
来源:攀枝花市盐边县人民政府 2024-06-21 10:51:21
攀枝花市盐边国有林保护局2024年公开招聘企业管理人员公告
攀枝花市盐边国有林保护局为促进企业发展,根据《攀枝花市盐边国有林保护局2024年招聘企业管理人员方案》,结合天然林保护修复工作需求实际情况,本着“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企业简介
攀枝花市盐边国有林保护局(原攀枝花市盐边林业局)。始建于1965年6月, 属全省28家国有重点森工企业之一,1998年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后,依据国家政策,企业转向为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属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的县(局)级实施单位,现主要从事“森林资源保护、森林防火、生态修复、中幼林抚育、转型发展”等生态建设保护公益性工作,单位地址:盐边县桐子林镇中环北路227号。
二、招聘岗位及工资待遇
岗位:办公室管理岗位2人,人力资源管理岗位1人,生态保护修复和资源管理岗位2人,共计5人。
工资待遇: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岗位工资+边远地区津贴+绩效。一经录用,单位即按相关政策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试用期3个月,待遇按所在岗位工资的80%计发)。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范围和资格条件。
学历: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应聘岗位:办公室管理及人力资源管理岗位人员,具备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熟练运用办公软件等;生态保护修复和资源管理岗位人员,具有林业勘察、设计、绘图等专业知识,有吃苦耐劳精神。
(二)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在四川攀枝花市境内,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5月1日至2006年4月30日期间出生),性别不限。
3. 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 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5. 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审查时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
4.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5.有吸毒史的吸毒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地点:攀枝花市盐边国有林保护局人力资源管理部(二楼办公室2-03号)。
(三)报名时间: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6月26日。工作日内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6月26日下午17:00。
(四)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攀枝花市盐边国有林保护局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表1),一式1份;
2.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1份;
3.携带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有效证明材料原件,交复印件1份;
4.携带户籍证明原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交复印件1份;
5.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6.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材料。
(五)资格审查。
由我局人力资源管理部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收集,报名截止日期止,将应聘人员资料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笔试。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时的资格审查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须经资格审查、考核政审中的资格复核和聘任时的资格确认等环节,在整个招聘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或应聘者提供虚假信息、瞒报通过资格审查的,取消其应聘资格,责任自负。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笔试、面试程序逐轮淘汰,择优录用,即笔试成绩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最后按笔试加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
1. 笔试。笔试满分100分,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综合知识(含公共基础知识、行政管理能力、计算机操作理论等)。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成绩顺序以3: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数,并在笔试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方式通知本人。
2. 面试。面试满分100分,进入面试人员以岗位适配性为主,主要考察应聘者专业能力、语言表达沟通、责任心、职业操守及对所聘岗位的认知等。
3.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应聘人员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4. 综合成绩于面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方式通知本人进入体检。
5. 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项目按照常规入职体检标准执行。
(二)考察。
经体检合格的,组织开展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在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工作业绩、职业操守和廉洁从业等方面的情况。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等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体检费用自理)。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由我局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等情况研究确定,在盐边县公众信息网公布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七、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咨询电话:0812-8655040
纪委监督电话:0812-8658731
特此公告
攀枝花市盐边国有林保护局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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