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人公告
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面向全市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内江市市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办法(试行)的通知》(内人社发〔2017〕55号)文件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面向全市公开考调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岗位及名额
本次考调岗位共计5名,其中:内江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4名,内江市城市公园管护中心专业技术岗位1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考调范围及对象
内江市范围内已满服务期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三、考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守法遵纪,品行端正;
2.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回避规定;
3.符合本公告考调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面向全市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胜任聘用岗位的正常工作;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党纪政务(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限制考聘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流动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程序
(一)发布信息
本次考调通过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org.cn/)公开发布考调相关信息。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调采取网上投递报名资料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2年9月13日——9月19日。
3.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参加考调人员须提供《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证书、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职称或职(执)业资格证书、最新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登记表》、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相关证明材料以及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等报名所需资料扫描件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553884014@qq.com,格式为“报名岗位+姓名”。
(三)资格审查
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报名者所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考调条件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相关资格,已聘用人员一律解聘。
(四)考调方式
本次考调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工作在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面试总分100分,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排名择优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名单,原则上得分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体检环节。
1.开考比例详见《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如达不到该开考条件的,取消该考调岗位。
2.面试时间、地点电话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进入考察环节的,在已参加面试人员内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用人单位参照《关于印发〈内江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内人社发〔2017〕2号)组织实施。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在已参加面试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后,对拟考调人员分别在调出单位和调入单位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因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或中途因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在已参加面试人员中依次递补。
(八)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结束后,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根据考察情况、体检结果和公示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调人员。拟调人员需试用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并按程序报批后,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相关资格。报名时,考生应按要求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凡因个人未及时了解考试信息或因联系不上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未入围下一环节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二)此次考调工作由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纪委负责全程监督,确保考调工作有序开展。本次考调工作严格按照有关干部人事工作的规定进行,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本公告由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科,2023093;
监督电话: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纪委,2029630。
附件1: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doc
附件2: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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