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充蓬安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3人公告
蓬安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蓬安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综合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共招聘特巡警队员13名(限男性) 。
三、用工形式
聘用合同制用工。
四、应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辅警工作且服从工作分配;
3.年龄在18-30周岁(1993年2月17日至2003年2月17日期间出生);
4.具备大专(含)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放宽至高中文化),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170cm及以上,双眼裸视视力4.7以上或矫正视力4.8以上,无残疾、纹身、口吃、重听、色盲和传染性疾病。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瘢痕和疤痕;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6.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13日--17日(上午9:00-11:40;下午15:00—17:40)。
2.报名地点:蓬安县公安局政治处1号办公室(蓬安县相如镇文君路蓬安县公安局办公大楼5楼)。
3.报名要求: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退伍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报名,如实填写《报名表》。报考者不得隐瞒有关问题或提供、填报虚假信息及资料。
凡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报考资料的,以及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以及提供虚假证件资料的,一律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二)考试
1.笔试。笔试不指定复习范围,考试内容以基本法律知识、基本素质测试为主。
2.面试。面试采用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内容包括举止仪表、语言表达、反应及应变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根据笔试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3.体能测试。测试内容为1000米跑,50米跑,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四项,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
4.成绩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体能测试成绩各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20%+体能测试成绩50%。
5.考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名额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按程序依次递补。
(四)综合考察
由考察对象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对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任职资格、以及家庭成员、近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人的现实表现进行综合考察,对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程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五)公示、聘用
笔试、面试、体检、综合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反映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两个月,期满考核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录用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不胜任岗位、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六、工资待遇
月工资2500 元。“五险一金”按国家规定除个人承担部分外,其余由用人单位缴纳。
七、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招聘咨询电话:13698293366
举报监督电话:0817—8627714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蓬安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蓬安县公安局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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