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充南部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5人通告

来源:南部县人民政府 2023-01-18 09:57:16

南部县公安局关于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通告

 

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45号),根据工作需要,南部县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共计35名,其中勤务辅警30名,限男性。文职辅警5人,限女性。工作岗位为交警大队及交警农村联合执法中队。

二、用工形式及招聘条件

(一)用工形式:实行劳动合同用工管理,不具有人民警察、公务员和事业人员身份。

(二)招聘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3.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3日至2005年1月13日期间出生);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其中退役军人报考的,文化程度可放宽至高中;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6.男性身高168厘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55厘米及以上。

(三)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2.退役士兵;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9.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1月16日至2月5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南部县蜀北大道西延线160号南部县公安局办公楼13楼1310室。

(三)报名所需资料:1.本人填报的《报名登记表》(报名时在报名点领取并填写);2.免冠1寸彩照3张;3.身份证、毕业证书、退伍证及其他能证明自身特长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4.个人征信报告。

以上材料均须报考者本人来报名处提交。

(四)资格审查:对报考者的身份信息、学历、征信报告等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的考试。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由笔试和面试组成。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1.笔试。笔试不指定教材和复习资料,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按100分制计分,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40%。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2.面试。按100分制计分,面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面试成绩×6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参加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笔试与面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之内在南部县公安局办公楼2楼大厅一并公布。

五、心理测试、体能测试、体检及考察

(一)心理测试、体能测试。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总成绩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如果考试总成绩相同,则确定笔试成绩更高的考生作为招聘对象。所有通过了笔试面试的考生均需参加心理测试与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心理测试参照公务员录用相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因心理测试、体能测试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体检。心理测试及体能测试均通过的考生方可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可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由考察对象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所负责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予以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不良反应,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经培训合格后由南部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试用期不合格的终止合同,取消聘用。

七、工资待遇

聘用后按照南部县核定的警务辅助人员标准发放工资,并按规定购买“五险一金”,工作期间统一由用工单位按规定配发服装及相关装备。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后,具有晋级和增资空间。

八、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工作纪律,驻局纪检监察组、督察部门全程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其他事项

本通告由南部县公安局负责解释。特别提示:一是请考生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二是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体能测试、专业实操考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咨询电话:0817-5563303

17883330653

南部县公安局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