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南充市第十五中学校考调教师15人公告

来源:南充市人事考试中心 2024-08-05 10:34:08
  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南充市第十五中学校2024年公开考调教师的公告
 
  南充市第十五中学校是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管理的直属学校,主要实施适龄学生的专门教育、义务教育和职业技能教育。因工作需要,面向四川、重庆两地公开考调教师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考调对象及范围
 
  面向四川、重庆两地教育事业单位在编教师,且工作满5周年及以上(计算工作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并完全符合《南充市第十五中学校2024年公开考调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学校)在编人员不属于本次考调范围。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有考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相关工作经历、任职资历、工作能力等其他资格条件。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考调岗位工作。
 
  4.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本次考调人选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在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不能流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满截止时间为报名第一日);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失信人员;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8月12日—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逾期不再补报。
 
  2.地点: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南充市顺庆区镇泰路2号),须本人到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在报名时同时进行。
 
  (二)资格审查所需提供的资料
 
  1.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有效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有效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南充市第十五中学校2024年公开考调教师报名表》(附件5)1份,须如实准确填报,签署“同意报考”并加盖报考者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公章,双面打印,贴上照片。另备2张2寸彩色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用于办理《准考证》)。
 
  5.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材料提供单位公章)。
 
  6.本人教育教学工作年限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材料提供单位公章)。
 
  资格审查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调资格,且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全过程,在考调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调动)资格,且责任自负。
 
  (三)《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凭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于2024年8月16日(上午9:00—12:00)到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10楼1001室领取《准考证》。
 
  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准考证》和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及其他证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逾期未领取《准考证》、未按时到达指定考场以及相关参考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三、考试
 
  本次公开考调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考试总成绩100分,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所有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开考比例。本次公开考调各学科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考调岗位的考调人数之比)。达不到上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学科考调计划。
 
  2.笔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
 
  3.笔试范围。相关学科知识,不指定参考资料。
 
  4.笔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公布,请报考者自行登录查询。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笔试成绩公布后1个工作日内向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提出书面查分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6.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根据考调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考调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若达不到3:1的比例,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二)面试
 
  1.面试方式。讲课。
 
  2.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人员名单于面试前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面试时须持本人《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证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因证件不齐备或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的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时,如因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仍视为有效比例,面试正常进行。
 
  3.面试成绩确认。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个考调环节。
 
  (三)考试成绩公布
 
  考试工作结束后,由考调单位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公告考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
 
  四、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考调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采用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怀孕的考生按《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于体检前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采用加试面试的办法确定递补体检人员。
 
  五、考察
 
  由考调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调动人员,并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报送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考调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调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报送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确认,但在任一时间和环节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调动或调动人员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调动人员的相关材料(能证明完全符合考调条件的所有证书、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个人档案)送主管部门复核后报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确认。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调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考调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逾期(以招聘单位通知时间为准)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及档案的,一律取消其考调资格。报送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人员因弃权、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考调条件取消考调资格出现的名额空额,不再递补。
 
  通过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拟调动人员,取得调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拟调动人员逾期不能办结相关手续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均以招聘单位通知时间为准),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其调动资格。因此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纪律与监督
 
  严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纪检监察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对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对考调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九、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考务咨询电话:0817-2255616
 
  监督电话:0817-2396613(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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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南充市第十五中学校2024年公开考调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附件2.南充市第十五中学校2024年公开考调教师笔试范围及参考资料一览表
 
  附件3.南充市第十五中学校2024年公开考调教师面试方式及主要范围一览表
 
  附件4.南充市第十五中学校单位基本情况一览表
 
  附件5.南充市第十五中学校2024年公开考调教师报名表
 
  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