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北川羌族自治县招聘3名财政评审造价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02-11 09:59:22

北川羌族自治县关于公开招聘3名财政评审造价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县财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程造价工作人员3名(非在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个人信用记录良好;

3.身体健康,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及土木工程等相关专业;

5.具有二级造价师(造价员)及以上资格证书(土建专业),有一级造价师资格证书或同时有安装、公路资质优先。

6.热爱造价评审工作,5年以上造价工作经验,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能熟练应用广联达、宏业等工程造价软件,能独立完成本专业的评审工作;

7.男女不限,年龄40周岁以下,一级造价师可放宽到45岁以下。

8.年龄计算、工作经历年限和任职经历年限等涉及时间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被开除公职的人。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实行网络邮箱报名。

2.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下午18:00截止。

3.网络报名邮箱:515051325@qq.com。

4.报名所需材料:上传报名表(详见附件)、身份证、常住人口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职业资格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职称、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证明(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或单位出具证明)、其他资料扫描件,按顺序压缩打包发送至招聘单位的电子邮箱(邮件标题名称及压缩文档名称统一为“2023财评招聘+姓名”)

注意:以上资料统一要求为PDF格式,内容不清晰,格式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通过审核。

(二)资格复审

1.方式:现场复审。

2.时间:2023年3月2日(星期四)。

3.地点:北川羌族自治县财政局。

4.要求:报考者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等原件,以及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证明、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2张、报名表1份。

上述材料显示必须清晰、完整。现场资格审查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笔试和面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应聘者本人对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在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

(1)时间:待定(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

(2)地点:待定(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

(3)报名者应持有效身份证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笔试,迟到30分钟者,按自动放弃处理,责任由本人自负。

(4)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

(1)时间:待定(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

(2)地点:待定(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

(3)要求: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

(4)参考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按要求参加面试。

(四)体检

1.根据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须在接到体检通知3日内提出复查申请,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政审

1.由县财政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

2.因体检、政审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期间延误的公示及政审时间可酌情顺延),递补工作只进行1次。

(六)公示

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经政审、公示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财政局与之签订《专业技术人员用工合同》,实行“一年一聘”。一年合同期满后,考核合格者可继续聘用。新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工资待遇

(一)按劳动法及有关规定享有公休待遇。

(二)根据聘用人员的执业资格、工作经历及工作能力定岗定薪,施行“底薪+工作量计酬”模式,具体薪酬面议。

(三)合同期内五险一金按国家政策缴纳。

(四)聘用人员实行新进员工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工资单独发放。

五、其他事项

(一)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二)身份证是报考者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

(三)咨询电话:

0816-4821172(北川羌族自治县财政局办公室)

0816-4829005(北川羌族自治县财政评审中心)

监督电话:

0816-4825008(县纪委监委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北川羌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3年2月10日

附件: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