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四川凉山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考调5人公告
凉山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2022年公开考调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凉山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面向全州公开考调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原则
公开、民主、竞争、择优、适用。
二、考调岗位及名额
凉山州国资国企服务中心管理岗位工作人员1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4名。
具体情况详见《凉山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公开考调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公道正派,勤奋敬业,清正廉洁,甘于奉献。
(2)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以及资格证等所载学历、专业名称、资格等,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等栏的学习形式、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同时相符。与《一览表》中要求的条件和资格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4)报考者的年龄、资格、条件等涉及时间节点要求,计算时间截止2022年7月12日。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
(6)现役军人。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考调程序
考调工作由凉山州国资委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一)发布考调公告。本次考调公告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lsz.gov.cn/)“人事考试专栏”和凉山州国资委官网(http://gzw.lsz.gov.cn/)发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5日至7月12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凉山州国资委人事科(州政务中心803室)现场报名,不得代报。
(三)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本人携带以下材料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由凉山州国资委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凉山州国资委2022年公开考调所属事业单位凉山州国资国企服务中心报名登记表》2份(贴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登记表均需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党组(党委)、县(市)委组织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近期1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2张。
(5)报考人员为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的,提供《公务员(参公)登记表》、编制卡、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各1份(由原件管理单位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鲜章)。
(6)报考人员为事业人员的,提供《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或招聘文件、编制卡复印件各1份(由原件管理单位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鲜章)。
(7)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自愿放弃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身份的承诺,事业人员自愿高职低聘的承诺。
(8)所在单位出具的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等次或是否受过任何处分的证明(由所在单位加盖鲜章)。
(9)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等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考试资格。在报名时间截止时,未能提供相关材料或材料不完善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考试成绩计算公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1.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考调计划之比达到5:1方可开考。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审核通过人数与考调计划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考调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仍达不到3:1的,按比例削减或取消该岗位考调名额。
2.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写作能力、岗位能力等综合素质。卷面满分100分。
3.笔试时间:考试时间2022年7月17日,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于2022年7月15日到凉山州国资委人事科领取)。参加笔试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和笔试前3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纸质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纸质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参加笔试。
(1)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考调计划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如果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若实际参加笔试人员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则由州国资委党委研究决定是否进入面试)。若进入面试人员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面试卷面总分100分。
3.面试当天,考生凭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面试前3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纸质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按照面试通知书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不能提供纸质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能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上述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
4.领取面试通知书及面试时间等事宜另行通知。
(五)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差额确定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每个岗位差额1名,未形成差额的可不进行差额考察)。考察主要是突出政治标准、业务能力,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工作能力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全面核实有关情况(如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不唯分取人。
(六)体检
在公务员体检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检验(简称尿毒检)。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州国资委承担。
(七)试用
试用人选进入所考调岗位顶岗试用,试用期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
(八)讨论决定
试用期满,根据岗位要求、试用情况,凉山州国资委党委会议讨论决定拟调动人员。
(九)公示和调动
凉山州国资委对拟调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动。
调动后,在所考调单位工作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十)递补
因体检不合格及因体检、试用、公示及以后环节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须经州国资委2022年公开考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
五、其它事项
(一)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资格。
(二)有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考调工作纪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三)本次考调考试补充公告、笔试成绩、总成绩及其他有关事宜均在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lsz.gov.cn/)“人事考试专栏”和凉山州国资委官网(http://gzw.lsz.gov.cn/)发布。
(四)本公告由凉山州国资委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凉山州国资委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联系人:刘娇、邓琳琳,联系电话:0834-2180015;监督电话:0834-2180016。
六、相关事项提示
(一)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考调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和疫情防控要求,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根据当前疫情情况,现将考试期间考生疫情防控事项通知如下:
(1)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县(市、区)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街道旅居史,正在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的来(返)川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2)14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区旅居史,以及公布本土新增感染者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和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区旅居史的来(返)川考生和有本土新冠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旅居史的来(返)川考生,需提供考试前三天3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纸质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考前15天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4)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5)每场次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需提前调出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做好入场扫码和体温检测准备,确保入场时间充足、秩序良好。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考试,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6)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笔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调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调资格。
(7)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照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笔试考点、参加笔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8)笔试和面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场转移至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9)考生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调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
1.凉山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公开考调所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xls
2.凉山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公开考调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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