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凉山州雅砻江国有林保护局自主招聘15人公告

来源:凉山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 2024-11-28 09:55:53
  凉山州雅砻江国有林保护局2024年自主公开招聘员工公告
  凉山州雅砻江国有林保护局(原四川省林业第五筑路工程处)成立于1967年,局本部位于西昌市安宁镇古城村八组76号,2011年凉山州人民政府在木里划拨国有林区作为企业天保工程森林管护区,现主要从事森林资源保护、护林防火和生态保护修复等工作,2021年国有林区改革将“四川省林业第五筑路工程处”正式更名为“凉山州雅砻江国有林保护局”,由凉山州林业和草原局主管。
  根据国有林区改革员额管理及企业职工队伍建设和工作需要,全面提升职工队伍整体素质,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3.坚持按需招聘、人岗相适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1.招聘岗位:企业一线森林管护人员,在木里县管护辖区内卡拉管护站(驻地为卡拉乡草坪村)、三桷垭管护站(驻地为三桷垭乡高房子村)、水洛管护站(驻地为水洛镇其拉村)从事森林管护工作。
  2.招聘人数:15名。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四川省户籍,符合岗位要求及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四、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四川省户籍或居住证明(2023年5月1日前户籍已在四川省的或者四川省生源地考生);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无不良嗜好,能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安排;
  4.学历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5月30日至2006年5月30日期间出生);
  6.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县级及以下单位还需提供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审查时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7.无劳动纠纷,且与其他单位无劳动关系及有关禁聘、保密协议等。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有吸毒史、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4.行政、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5.现役军人;
  6.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能招录的其他人员。
  五、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公布招聘信息:经凉山州林业和草原局审核、批复、备案后,在凉山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网站(https://lcj.lsz.gov.cn/index.html)及“外企德科四川”公众号公开发布,公告5天。
  (二)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线下现场报名的方式(现场对考生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初审)。
  (三)报名时间:2024年12月4日-5日(2天)。
  (四)报名地点:凉山州雅砻江国有林保护局局本部(西昌市安宁镇康宁社区园丁北路11号,原西昌市马坪坝川林五处机关驻地)。
  (五)报名费及报名材料要求
  1.报名费用:每人100.00元。(报名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缴纳费用后参加笔试。因本人原因不能参加笔试的人员,不予退费)
  2.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凉山州雅砻江国有林保护局应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线上填写后下载并打印、签名),一式1份。
  3.本人近期1寸免冠蓝底彩色证件照片两张;
  4.户籍证明原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下载打印1份最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7.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天府通办”APP上开具并打印);
  8.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齐全。对未交报名费、提交材料不齐全、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核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六)资格审查
  凉山州雅砻江国有林保护局将安排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填写的《凉山州雅砻江国有林保护局应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查,报名人数不足45人时,按3:1比例确定实际招聘人数。资格审查一直贯通全过程,按照“诚实守信”原则,报考者须对个人所填写及提交的信息材料真实性承担责任。招聘单位将对报考者所提交信息资料进行核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能进入笔试环节。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招聘单位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须经资格初审、考核政审中的资格复核和聘任时的资格确认等环节,在整个招聘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或报考者提供虚假信息、瞒报通过资格审查的,随时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七)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全权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考务工作在州纪委监委派驻州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和州林草局人事科、州林草局机关纪委的全程指导监督下进行。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不指定具体考试用书。
  准考证发放时间:2024年12月12日-13日(9:00-17:00)(在报名处领取)。
  笔试时间:2024年12月14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西昌市春城学校(西昌市东城街道春栖南路2号)。
  成绩在笔试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在凉山州林业和草原局网站和“外企德科四川”公众号上公布(包括准考证号、笔试成绩、排名等)。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因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或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若最终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考名额达不到3:1的,经招考单位同意可适当放宽,最低不低于2: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削减或取消考调名额。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八)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于面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州林草局官方网站(https://lcj.lsz.gov.cn/index.html)和“外企德科四川”公众号公开发布(包括准考证号、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录取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取前15名,如中途有自愿放弃而出现缺额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优先。)
  (九)体 检
  1.体检人员确定:通过的应聘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
  2.体检标准:由招聘单位安排统一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
  3.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4.复检及递补: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应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考生在上述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应在完成复检后离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不按时参加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结果依然不合格的,不予录用,按照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人员进行体检。
  5.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取消聘用。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十)公示
  招聘单位根据成绩、体检等情况,在州林草局官方网站(https://lcj.lsz.gov.cn/index.html)和“外企德科四川”公众号公示拟聘用人员信息,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同时接受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与举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公示期间和公示后因被公示人弃权或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等出现的空缺,按照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人员。
  (十一)录取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凉山州雅砻江国有林保护局审核,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到凉山州雅砻江国有林保护局组织人事科报到,办理相关手续,新聘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被我局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报到,办理相关手续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将依次递补。
  (十二)薪酬待遇
  试用期薪酬待遇由招聘单位结合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享受企业同类人员待遇。
  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如本人拒绝上岗或不服从分配,招聘单位有权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纪律监督与回避
  招考工作须严格工作纪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有关规定,对违纪报考者,视情节取消考试、考核、体检和聘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有参与此次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者有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关系的,应当回避。
  七、其他事项
  (一)此次招聘信息将在州林草局官方网站(https://lcj.lsz.gov.cn/index.html)和“外企德科四川”公众号公开发布,报考者应及时、主动查询招聘信息及进程,凡因不及时、主动查询招聘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损失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二)为保证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与严肃性,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此次公开招聘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834-2892478(凉山州雅砻江国有林保护局纪检监察科),0834-2191456(州林草局机关纪委),0834-2170936(州纪委监委派驻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同时接受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三)应聘人员有需要咨询的,请联系:张老师,联系电话:028-61896192;王老师,联系电话:028-83399502-7003。
  附件:凉山州雅砻江国有林保护局应聘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