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乐山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赴西南大学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人公告
来源:乐山人事考试网 2024-09-26 09:21:35
乐山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4年赴西南大学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我局拟组织部分直属学校赴西南大学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挚欢迎广大优秀应届和往届毕业生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0月10日9:00开始;
地点:西南大学(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招聘大厅。
二、考核招聘单位和计划
本次现场考核招聘共计划招聘20名,其中四川省乐山第一中学校6名、乐山市草堂高级中学3名、乐山市第二中学7名、乐山市实验中学3名、乐山师范学校附属小学1名。
三、考核招聘对象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2025年应届毕业生可放宽至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国家承认学历的相当层次的国外留学人员。
四、考核招聘要求
采取双向选择、直接考核的招聘方式,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进行管理。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要求
各岗位的具体要求详见《乐山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4年赴西南大学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条件一览表》)。
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岗位条件一览表》所列具体专业在表中未列尽的,根据招聘岗位的实际教学需求可将相关专业纳入考核招聘范围。各校在计划招聘名额内,对博士研究生和2025届部属公费师范生可不限制招聘学科,但应具备报考学段和报考学科的相关专业、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等要求。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情形的,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表2份,并按要求张贴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条件一览表》中要求的相关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在学习或工作中获得的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读院系、专业及相关资格证书等情况的证明原件;所学专业未列入《岗位条件一览表》专业的,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相关专业证明。
特殊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需提供公费师范生身份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师范生公费教育补充协议》等);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须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2.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2024年10月10日9:00—11:00,西南大学招聘大厅。
特别提醒:资格审查贯穿考核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应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当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对弄虚作假、证件和资料不实等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其中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开考比例: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人数少的,经招考主管部门研究可放宽至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
(五)考核
考核时间:2024年10月10日,各校根据实际情况,在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后开始面试;
考核地点:西南大学招聘大厅面试间;
本次考核采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包括学科专业知识测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根据学段和学科特点,采取微型课、试讲、结构化、才艺展示等各类形式或相结合的面试方式;考核实行百分制,低于70分不再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并根据拟招聘岗位的人数确定签约对象,现场签订《聘用意向协议书》。需要进一步加试的将现场告知。
(六)体检和考察
1.签订《聘用意向协议书》的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由乐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执行。
2.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综合了解,对其档案和提供的报考信息、相关材料作进一步核实。
3.体检和考察事宜另行公告。
本环节不递补。
(七)审核确认和聘用
1.考察合格者作为拟聘用人选,面向社会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进行审核确认、聘用,本环节不递补。
2.本次考核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程序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在招聘单位服务期满5年以上方可流动,其中部属公费师范生还应遵循《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75号)相关规定。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乐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考核招聘工作组织与实施环节相关问题,请报考者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咨询。
五、招聘全日制研究生有关政策待遇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试用期结束后,在评选乐山市“嘉州英才培育计划”时予以倾斜。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试用期结束后,优先纳入乐山市教育名师培养计划。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试用期结束后,优先纳入乐山市教育人才梯级培养计划。
咨询电话:李老师,0833—2435462;
各招聘学校联系人详见《岗位条件一览表》。
附件:
乐山市教育局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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