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四川广元市利州区选聘城市社区其他专职工作者18人公告
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组织部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元市利州区民政局关于2022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其他专职工作者的公告
为建设一支业务精湛、管理有序、为民务实的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提升利州区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能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办公室、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广利委办〔2021〕34号)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广元市利州区城市社区其他专职工作者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选聘对象
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选聘条件的社会人员。
(二)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
3.作风正派,热爱社区工作,乐于为居民服务,能适应应急加班及其他临时性事务;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原则上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23日(含)以后出生;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证书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9月23日(含)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违反刑法,被调查期间以及受过刑事处罚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调查期间和曾受到治安拘留处罚的;违反其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被调查期间和曾受到处理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本人、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选聘岗位
选聘岗位详情见附件1(广元市利州区2022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其他专职工作者岗位一览表)
三、现场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2年9月16日—2022年9月22日18时止(08:30-12:00,14:30-18:00;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二)报名地点:广元市利州区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股(广元市利州区文化路242号)。
四、资格审查
报考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相应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两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并如实填写《广元市利州区2022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其他专职工作者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详见附件2)。
五、考试
本次公开选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具体考务工作由广元市利州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按照《四川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细则》的规定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报考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参加考试。按3: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面试人选,与最后一名入闱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入闱面试人员。
3.笔试成绩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将在规定时间内在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zq.gov.cn/)公布。笔试成绩不计入面试。
(二)面试
1.面试(笔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人际关系与沟通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举止仪表等,同时,直观了解考生精神状态,衡量考生心理素质水平和个体心理差异。
3.应聘各选聘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未形成竞争的,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且由面试小组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将记录在册。
4.面试工作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于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zq.gov.cn/)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选聘名额,按照考生面试成绩,由广元市利州区民政局按差额组织多部门资格联审后按成绩排名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且无法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则安排加试,然后根据加试成绩排序确定。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广元市利州区民政局负责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和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同时在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zq.gov.cn/)公布。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者,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在广元市利州区民政局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考生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且通过资格联审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递补仅限一次。
(五)体检费用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组织部、广元市利州区民政局会同相关乡镇(街道)组织实施,考察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和复查中发现有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其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因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因考生主动放弃而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递补仅限一次。
八、公示与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选聘单位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在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zq.gov.cn/)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广元市利州区民政局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工作岗位,由职位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不服从统一安排的视为自愿放弃。自公示之日起,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九、选聘录用人员的管理及基本报酬
本次选聘录用人员工作岗位由广元市利州区民政局根据实际情况统一调配,管理及基本报酬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按照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办公室、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广利委办〔2021〕34号)的规定执行。
十、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选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选聘对象、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二)建议报考者报名时留下本人和紧急联系人的联系方式,在选聘期间不变更所留电话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广元市利州区民政局未举办也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本次考试资格审查工作和部门联合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出现的不符合选聘相关条件的报考者,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如因相关地区防疫规定,报考人员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岗位空缺按照本公告相应环节规定递补。
(六)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考试日程如有调整,将提前在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我区疫情防控规定,密切关注公告要求,提前做好有关准备工作,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十二、资格审查、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中涉及的选聘条件、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事宜,请向广元市利州区民政局咨询。
资格审查、政策咨询电话:
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9-6183058;
广元市利州区民政局:0839-3309494。
监督电话:
广元市利州区纪委监委:0839-3233297。
本公告由广元市利州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中共广元市利州区委组织部
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元市利州区民政局
2022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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