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驾驶员公告

来源: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07-21 15:25:56

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公开招聘驾驶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面向全市范围内招聘驾驶员1名。

一、招聘基本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人民法院工作;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身体健康。

(二)岗位要求

1.年龄45周岁以下(1976年7月21日以后出生);

2.限男性,身高1.70米以上;

3.具有广元市户籍,广元城区户籍优先;

4.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5.持有机动车驾驶证A1以上,具备熟练的驾驶技术和良好的驾驶作风,连续从事驾驶工作五年及以上,未发生过交通违章行为,无酗酒或其他不良嗜好;

6.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15.其它原因不适合从事人民法院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现场资格审核、考核工作中的资格复审以及办理聘用手续时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资格审查的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21日至2022年7月26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

2.报名地点: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

3.报名应携带的材料:户籍证明、身份证(不含临时及过期身份证)、驾驶证、健康证明材料(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毕业证以及与聘用岗位有关的其它材料(以上材料均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

(二)考试

驾驶员考试分为理论测试和操作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驾驶理论、交通法规知识和实际驾驶技术等。

理论测试时间:2022年7月27日上午9时至11时

考试地点: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六楼会议室

操作考核时间: 2022年 7月27日下午3时至6时

考试地点:广元市利州区万源新区

(三)体检

按照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受检者承担,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法院政治部会同行装处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现实表现、道德品行、家庭情况和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等。

(五)聘用

等额录取参加体检且合格的考生,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定《劳动合同书》。聘用人员因违纪违法或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用人单位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三、工资、福利待遇

(一)工资待遇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享受同岗位人员工资待遇。

(二)其它待遇

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休假、社会保险等福利,享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工作期间因公受伤、致残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执行。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招工作严格按公告执行,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本公告由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行政装备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冯先生电话:19181200091

监督举报电话:5566212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