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四川广安市广安区公办幼儿园招聘合同制教师134人公告
来源:广安区人民政府 2022-07-06 17:11:31
广安市广安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关于2022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考生报名、领取准考证、面试、体检、考核、岗前培训、选岗等需遵循本地疫情防控要求,需出示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健康码、行程码等,若因考生未达到疫情防控要求而造成不能参加报名、领取准考证、面试、体检、考核、岗前培训、选岗的,责任自负。同时,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为推进我区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加快公办学前教育快速发展,根据《广安市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招聘管理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13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幼儿教师资格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符合职位条件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2.年龄不超过30周岁(截止报名开始之日)。从事幼儿教育工作3年及以上的(以缴纳社保为准),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截止报名开始之日)。
3.身体条件符合《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二、加分
按照“自愿报名、择优聘用”原则,对具备以下条件的考生在面试成绩中给予适当加分:
1.符合报考条件的本科、研究生学历分别加2分、4分;
2.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的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加1分;或获得市级及以上表扬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加1分。
同时具备以上几类加分条件的考生,可以累计加分,最高加分不超过4分。
三、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时间为2022年7月11日至7月14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报名地点在广安市广安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201室(广安市广安区渔林街5号)。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1.熟悉公告内容。报考者在广安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详细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报考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2.填报报名信息。报名者应诚信报考,如实、准确填写《2022年广安区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其中“报考职位”栏直接填报“广安区公办幼儿园”)。同时粘贴2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如因填报信息有误、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影响考试及考试结果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资格及加分初审。审查单位根据报考者填报的《报名信息表》,以及报考者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考试加分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基本信息进行初审(暂未取得学历证书的,报名时可提供学生证或毕业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并现场出具承诺书,承诺在考核前提供与报名登记相符的毕业证书;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报名时应提供有效期内的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两科笔试成绩),并现场出具承诺书,承诺在2023年上半年第一批次教师资格认定结束前提供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将按自动丧失已获得的聘用资格处理)。资格初审不作为资格审查的最终依据。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应及时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同时现场确认加分情况。
4.上交报名资料。资格初审合格者,应上交《报名信息表》原件1份,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加分佐证资料(未取得学历证书及教师资格证的提交承诺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与《报名信息表》粘贴的2寸近期同底免冠正面证件照2张。
5.查询报名情况。广安市广安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每天上午10:00前在一楼公示栏公告当天以前报名情况,报考者可自行查阅。
(二)现场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上交报名资料前,需现场缴纳报名费(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通过资格初审未现场缴费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三)职位调整
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职位招聘名额之比为开考比例,开考比例不低于1.5:1,未达到考试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名额。核减或取消招聘名额情况将在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告。
(四)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7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30)到广安市广安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
广安区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公开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凭本人准考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一)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22年7月17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标注的面试时间为准。
(二)面试地点
以准考证标注的面试地点为准。
(三)面试内容
广安市广安区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内容统一为幼儿园大班读本,读本为重庆出版社出版的《新智能多元快乐成长课程》读本,面试课题内容由面试评委确定,所有面试人员面试同一课题。
(四)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讲课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5分钟。
(五)成绩公示
考试成绩为面试成绩与加分之和(考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4分)。加分在现场报名时,根据考生提供的相关佐证资料现场确认加分;面试成绩除在面试现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外,面试结束后,按程序在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考生考试成绩。
(六)面试疫情防控要求
1.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考生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
3.为避免影响面试,来自国(境)外地区的考生,须完成入境疫情防控措施后,凭居住地解除隔离通知书,方可参加本次面试。
4.面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考点。在考点入场检测处,请考生提前准备和提供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纸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以及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纸质、电子版均可,下同),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场扫码和体温检测。
5.所有考生需持本人面试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第二次采样须在四川省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方可入场参加面试。核酸检测报告时间以采样时间为准,非检测时间或报告打印时间。
6.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不再参加此次面试,应主动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7.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面试:
⑴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行程卡为“红卡”“橙卡”“黄卡”、带星号风险未排除的考生;
⑵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37.3℃)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且经驻点医务人员排查,未能排除感染风险者;
⑶面试前有国(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⑷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者,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⑸考前7天内本人及其共同居住者未完成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⑹考前7天内有A、B类地区旅居史,或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且未能排除感染风险者;
⑺共同居住者为进口货物或入境口岸相关从业人员、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未排除感染风险的考生。
⑻考试当天,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的考生。
8.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9.面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面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面试条件的考生可继续面试,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不具备继续完成面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10.其他疫情防控要求,按广安市疫情防控部门规定执行。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并随时关注“四川疾控”“健康广安”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重点地区(A、B类地区)具体名单及相应管控措施,以及广安市最新防疫要求,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11.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体检
体检由广安市广安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在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招聘职位及名额,按照面试人员的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的优先;同是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的,学历高的优先;学历仍相同的,以所有评委评分不去最高最低分的总分高的优先。如果考试成绩相同,面试成绩相同且均非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则依次按是否师范专业、学历高低和所有评委评分不去最高最低分的总分高低排序。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复检及递补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该职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体检人员及体检具体事项在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告。
六、考核
考核工作由广安市广安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的具体内容、标准、程序和纪律等参照《广安区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广安人社发〔2013〕154号)执行。同时,复核考核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自愿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七、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
八、岗前培训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参加由广安市广安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组织的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合格的,列为聘用人员;岗前培训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岗前培训不合格所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一)培训合格人员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岗位,于2022年秋季开学时上岗试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签订期限为5年。
(二)在聘用环节和试用期内因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因各种原因被取消聘用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广安市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招聘管理办法》和人事考试相关规定执行。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公开本次公开招聘举报监督和政策咨询等相关联系电话。
(一)纪律监督电话
中共广安市广安区纪委监委驻区教科体局纪检监察组:(0826)2395516
(二)报名咨询电话
广安市广安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政工人事股:(0826)2248433,(0826)2233326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广安市广安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二)本公告在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和广安区教科体局微信公众号上同时发布。
(三)本次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过程中各环节公告、信息及调整、补充的事项均在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网适时公告,一律不再另行通知,请相关人员密切关注。因报名人员不主动、不及时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未能按时参加面试、体检、考核、选岗和办理聘用手续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广安市广安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2022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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