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教育局赴高校选聘“两自一包”教师50人公告
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教育局赴高校公开选聘“两自一包”教师的公告
为补充崇州市城北学校、明湖小学、明湖中学三所学校教师,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崇州市教育局、中共崇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崇州市财政局联合发文《关于崇州市新建中小学实行“两自一包”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崇教办〔2021〕16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崇州市教育局赴高校公开选聘“两自一包”教师50名(分两场进行)。本次招聘的50名教师均为编制外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现将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1.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2.部属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3.国(境)外留学毕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4.具有以上学历条件的在职成熟教师。
其中,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人员须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且认证书上所载明专业(学位)须与应聘资格条件要求一致。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三、招聘单位、岗位和人数(详见附件1)
招聘单位为:崇州市城北学校、崇州市明湖小学校、崇州市明湖中学校。岗位和人数详见附件1《崇州市教育局赴高校公开选聘“两自一包”教师岗位表》,第一场未签约岗位用于第二场继续招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相关信息后按以下程序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
(二)现场报名及考核时间、地点:
第一场:
2023年6月3日 9:00-16:00
西华师范大学(华凤校区)(南充市顺庆区师大路1号)招就处。
第二场:
2023年6月4日 9:00-16:00
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招就处。
(三)报名要求:由招聘专家组初审考生报名材料,进行个人交流,初步了解学生专业知识、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等。初审合格者向工作人员提交《崇州市教育局赴高校公开选聘“两自一包”教师报名表》(模板见附件2)及全套个人证明材料(①有效身份证;②毕业证、学位证,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年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或学校开具的相关证明;③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后,由崇州市教育局对应聘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由相关单位当面或电话或短信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合格的,进入考核;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考核。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在报名表上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在公开考核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五、考核
由崇州市教育局组织各学科专家组成考核小组,公开、公平、公正地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考核。
(一)考核方式:教育专业面试,无学生试讲和学科专业知识答辩。
(二)考核时间及地点:详见电话或短信通知。
(三)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考核前公布)。
(四)考核成绩: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若该岗位考生的考核成绩低于70分,则该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步程序。
(五)成绩公布:考核成绩在考核地点当场公布并在崇州公众信息网教育局子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8956/bm_jyj.shtml)公布。
六、签订就业协议书
依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书人员名单,签订就业协议书人员名单内的应聘人员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由招聘单位现场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若考核成绩相同,则以所有考官给出的考核总分确定名次;成绩仍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因拟签协议人员个人放弃而产生的空额,可按该岗位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就业协议书仅作为进入体检环节的依据,不用于最终聘用。
七、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凡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人员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到崇州市教育人才服务中心报到并按程序进行体检。其中,2023年毕业的人员待毕业后由用人单位验证相关材料(毕业证、学位证等)合格后进入体检,其他人员直接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公务员体检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的三日内向主管机关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主管机关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参照执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二)考察。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中组发〔2021〕11号及相关文件执行。考察内容为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签订劳动合同及待遇
(一)公示、签订劳动合同。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崇州公众信息网教育局子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38956/bm_jyj.shtml)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崇州市教育局审核确认。审核确认后的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并办理签订劳动合同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二)管理、待遇。
1.按崇州市教育局、中共崇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崇州市财政局联合发文《关于崇州市新建中小学实行“两自一包”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崇教办〔2021〕16号)文件精神管理。
2.“两自一包”教师的工资待遇参照我市同学段编制内教师工资标准,按照学校分配方案,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并按国家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3.按政策,享受国家规定的职称评定、晋级、评优和学习培训。
4.享受定期专业体检,工会送温暖等活动。
九、咨询及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开招聘工作。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崇州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纪律监督,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监督举报电话:028-82218223(崇州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崇州市教育局解释。考生问询应聘报名条件、资格审查、考核等相关问题,请拨打崇州市教育局人事科电话,028-82313245,028-82313239。
崇州市教育局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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