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成都东部新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13人公告
来源: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4-04-19 09:37:44
2024年成都东部新区公开考核招聘13名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和《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成人社发〔2023〕7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东部新区文化旅游体育局所属3家医疗卫生机构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3名。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应聘资格条件《2024年成都东部新区公开考核招聘13名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
二、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
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3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学历(学位)、专业及资格证: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书所载专业(指主修专业,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所获学历学位、资格证等应分别与拟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和“其他条件”栏条件要求相符。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工作经历:招聘条件中要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当日(2024年4月18日)。
4.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应聘,须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当日,2024年4月18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2024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8.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4年4月18日—2024年4月26日(周末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地点
各招聘单位人事科,详见《2024年成都东部新区公开考核招聘13名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需提前在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自行下载填写《2024年成都东部新区公开考核招聘13名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近期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1张;
3.应聘岗位条件规定的毕业证、学位证、各类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执国<境>外文凭者,需同时提供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如在国(境)外高校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国(境)外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5.如系下列人员的,还须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应资料:
(1)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材料原件1份;
(2)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材料原件1份;
(3)招聘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加盖工作单位鲜章的工作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从事具体工作的起止年月、工作表现等),加盖工作单位鲜章的包含此段工作经历时间段的工资清单或者社保部门出具的包含此段工作经历时间段的社保缴纳清单;
(4)未领到各类资格证的考生须提供由资格证认定机构出具的加盖鲜章的证明原件,所载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证书号码、何种资格及认定时间等。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条件,以报考者提供的资格证、档案等记载为准。因不符而被取消聘用资格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在资格审查及原件校验时未领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及学校相关部门出具加盖鲜章的证明原件,所载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院系、毕业时间、学历层次和所学专业。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以报考者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记载为准。因不符而被取消聘用资格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公告中的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以及资格证专业、类别、范围等应与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各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及原件校验,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初审及原件校验完毕3个工作日内,由招聘单位将初审材料统一交成都东部新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卫健医保处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成都东部新区党群工作部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4月28日至4月30日,资格复审合格后,另行通知发放《考核通知书》。其中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大于10:1的岗位由成都东部新区党群工作部及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并按照5: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环节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不计入最终考核结果。笔试相关事宜将于资格复审后3个工作日内在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dbxq.chengdu.gov.cn/)公告。
四、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如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最低降至2:1;开考比例达不到2:1的,根据应聘者意愿调整到报考条件相同、相近的其他岗位,调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因考生放弃、缺考等原因导致该岗位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2:1,但实际面试人数大于招聘人数的,仍视为面试形成竞争的有效比例。面试不能形成竞争(即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招聘岗位,该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面试成绩须不低于70分,否则,不得进入公开招聘的下一环节。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于2024年4月底通过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dbxq.chengdu.gov.cn/)公告。
五、考核
1.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核方式:半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与招聘岗位的匹配程度,满分为100分。考核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和政审环节。
3.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要求参加考核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弃权,不影响开考,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4.成绩公布:面试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将于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dbxq.chengdu.gov.cn/)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根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如成绩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加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环节,加试的体检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
六、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成都东部新区文化旅游体育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的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七、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政治素质、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和道德品行、社会信用记录,深入了解应聘人员现实表现、专业特长。学业成绩、参加社会活动、遵纪守法、心理素质,是否符合招聘范围和招聘条件、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官网有关栏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及报到
1.新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后,在所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不得办理流(调)动。
2.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持毕业证、学位证和要求的其他资料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与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监督电话:028-86360227(成都东部新区纪工委监察工委)。
考生问询应聘报名条件、资格审查等相关问题,请拨打成都东部新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咨询电话:028-81330522。
附件:
成都东部新区党群工作部 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文化旅游体育局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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