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市新都区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 2024-04-01 14:22:20
成都市新都区2024年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等5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考核招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纳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的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成组通〔2023〕60号)精神,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鲜明干事导向、拓宽发展空间,激励引导广大村(社区)干部担当尽责、干事创业,建设一支结构合理、来源广泛、素质优良的专业化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成都市新都区拟面向所辖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拟聘岗位为成都市新都区新繁街道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七级及以下管理岗位。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的现任成都市新都区所辖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岗位条件具体详见《成都市新都区2024年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3.原则上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现任成都市新都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且连续担任成都市新都区所辖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满两届。表现优秀、群众公认,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并至少有 1 次为“优秀”;
6.具备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
7.未领取基本养老金;
8.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9.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围绕全面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等重大决策部署和在急难险重任务中作出突出贡献,获得市级及以上表彰表扬的优先。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有过一般或严重失信行为的人员;
5.中央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4年4月2日—4月11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报名方式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采取个人现场报名的方式向所在镇(街道)党群办公室提交报名申请。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成都市新都区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一式三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应聘岗位条件规定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1份;
5.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电子版(JPG格式,文件名为应聘人员姓名+身份证号);
6.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以来的工作总结。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所在镇(街道)党(工)委按照应聘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逐一核查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料。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所在镇(街道)党(工)委在《成都市新都区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相应栏目加盖公章。
2.资格复审:各镇(街道)党(工)委统一将初审合格报考者的《成都市新都区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及公告要求的所有资料、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电子版报区委组织部审核后,征求区纪检监察、公安、检察院、法院、信访等部门意见,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后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面试考核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核
(一)开考比例
面试考核和考核考察(量化考核)环节均不设置开考比例。同一招聘岗位实际参加考核考察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2:1时,按照《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等5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考核招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纳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的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成组通〔2023〕60号)规定,划定80分为综合成绩分数线。综合成绩分数低于80分的视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二)考核方式
本次考核分为面试考核和考核考察(量化考核)两个环节,面试考核由区委组织部、区委社治委、区民政局、区人社局等单位共同组织进行;考核考察(量化考核)由区委组织部牵头,社治、民政等部门共同组织进行。
1.面试考核: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基本政治素质和从事乡村振兴、“微网实格”治理、服务群众、处理解决基层具体问题的综合能力和水平。
2.考核考察(量化考核):满分100分,采取考察谈话、走访座谈、民主评议、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注重对人选政治表现、工作实绩、群众基础、业务能力特别是在重大斗争考验中的表现开展考核考察,并进行量化打分。
应聘人员按照《面试通知书》上确定的时间、地点,持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考核。参加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要求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不影响开考。
(三)成绩公布
根据面试考核和考核考察(量化考核)的综合成绩确定人选排序。综合成绩=面试成绩×50%+考核考察(量化考核)成绩×50%。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如出现并列,顺延小数位确定综合成绩排序;如成绩仍然相同,根据考核考察(量化考核)成绩的高低确定排序。
综合成绩排名及相关事宜将在面试考核和考核考察(量化考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ndu.gov.cn)公布。
六、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由成都市新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成都市新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如果在等额递补中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顺延小数位确定综合成绩排序;如成绩仍然相同,根据考核考察(量化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序。
七、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ndu.gov.cn)进行公示。同时,由区委组织部在其所在镇(街道)、村(社区)等一定范围内面向群众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报到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新繁街道报区人社局审核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开考核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不合格者不予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根据其经历、工作业绩和学历等情况,比照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聘用相应等级的管理岗位,享受事业单位有关待遇。通过公开考核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人员,组织选派到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上继续工作时间原则上不低于5年。
九、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开考核招聘工作。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考核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区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区纪委监委机关 028-83014444
咨询电话:区委组织部 028-83975347
区人社局 028-89398862
查询网站: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ndu.gov.cn)。
中共成都市新都区委组织部 成都市新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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