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巴中市巴州区专项引进医疗卫生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5人公告

来源:巴中党建网 2023-06-27 13:48:08
  巴中市巴州区2023年专项引进医疗卫生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根据《关于实施“百千万引才工程”的通知》(巴委〔2021〕132号)和《巴中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管理服务办法(试行)》(巴委人才组〔2022〕5号)等有关规定,巴中市巴州区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5名医疗卫生领域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
 
  一、引才计划
 
  巴中市中医院(巴州区人民医院)引进编制内专业人才5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请查询《巴中市巴州区2023年专项引进医疗卫生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详见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引进岗位规定的具体要求和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岗位有明确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其他人员必须在报考时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1.高层次人才。45岁以下(1978年7月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A类);40岁以下(1983年7月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B类);35岁以下(1988年7月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C类)。
 
  2.急需紧缺专业人才。35岁以下(1988年7月5日及以后出生),国家和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规定可考核招聘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D类);35岁以下(1988年7月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E类);30岁以下(1993年7月5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人员(G类)。
 
  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国家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符合引才条件的,其学历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其他条件
 
  报考考生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与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应一致。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经区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方可报名:
 
  1.报考考生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由报考考生自行提供证明材料);
 
  2.报考考生因所在院校开设专业名称与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即所在院校未开设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经所在院校书面证明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由报考考生自行提供证明材料)。
 
  3.报考考生以国(境)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报考的,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且所学专业应与岗位需求专业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开设需求专业的国家各部(委)属及各省(区、市)属高校开具的,所学专业与需求专业学习内容(研究方向)一致性证明(由报考考生自行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4.报考考生以第二学位专业报考的,该专业所属学历层次与岗位要求学历层次须一致。本硕均为“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硕博均为“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具有需求专业学习经历的也可报名(以学历学位证书为准,由报考考生自行提供)。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学籍的。
 
  2.受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报考时仍未解除惩戒措施的。
 
  3.在各级事业单位招聘等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4.未按管理权限征得相关组织人事部门同意的市外在编在岗人员,未征得项目主管部门同意的市外定向委培生、服务期未满的基层项目服务人员(同意报考证明也可在考察前提交)。
 
  5.巴中市内在编在岗人员,定向委培生、服务期未满的基层项目服务人员。
 
  6.在巴中市人才引进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放弃资格不满三年的;引进到巴中市工作辞聘、解聘不满三年的;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已通过巴中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遴选、招聘等考试且已公示或在公示期的、通过考察的。
 
  7.尚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认证的留学生。
 
  8.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五)年龄计算截止时间
 
  2023年7月5日(含当日)。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邮箱报名
 
  本次引才实行邮箱报名,报名邮箱:48823957@qq.com。不接受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5日9时至7月10日9时(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要求。报考考生要仔细查阅“公告”和“岗位一览表”,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相关政策规定、有关注意事项等,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考生限报一个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岗位。
 
  报考考生报名时,真实、准确、完整填写《巴中市巴州区2023年专项引进医疗卫生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各项内容。填报的身份证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保持一致。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若报考考生需对岗位资格条件进一步咨询,可拨打区委组织部、区卫生健康局咨询电话:区委组织部,0827-5225256;区卫生健康局,0827-2131863。
 
  3.报名材料:需在《公告》附件处下载并如实填写好《报名登记表》,本人将证件和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到指定邮箱进行网络在线审查,证件材料按以下顺序打包压缩传指定邮箱(压缩包统一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码):
 
  ①《报名登记表》。
 
  ②有效身份证原件扫描件、两寸蓝底证件照(电子版)。
 
  ③往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岗位表》中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资料扫描件。
 
  ⑤市外在编人员提供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扫描件。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开展。报考考生请于7月5日14时至7月10日14时期间,查看邮箱回复确认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尽早报名,避免资格初审不合格错失改报其他职位的机会。因报考考生本人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造成报名未成功的,责任由报考考生本人自负。
 
  资格初审仅对报考考生报名信息是否完整进行核对。在人才引进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由报考考生自负。
 
  (三)职位调整
 
  同一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计划引进人数的比例达到或超过3:1的,该岗位计划引进数为开考名额。同一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计划引进人数的比例未达到3:1的,如有A、B、C类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报考,开考名额为A、B、C类资格初审合格考生数与其他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按3:1同比例折算数之和,但不高于该岗位计划引进数;如无A、B、C类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报考,按3:1同比例调减引进计划。调减或取消岗位计划在巴中党建网(www.bzswzzb.gov.cn)公布。
 
  (四)确认缴费
 
  请开考岗位资格初审合格考生携带两寸蓝底证件照(与报名时提交的照片同底版),于7月12日(9:00-12:00,14:00-18:00)到巴中市委党校(巴中市巴州区望王路西段9号市委党校教学楼2楼教室)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根据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后领取本人《笔试准考证》。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凭相关证明材料在领取《笔试准考证》时现场减免考务费用: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四、考试考核
 
  (一)考试考核方式
 
  本次专项引才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考试考核时间及地点
 
  本次专项引才笔试时间为7月13日,面试时间为7月16日,具体考试考核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
 
  (三)笔试有关事项
 
  1.笔试对象:所有开考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
 
  2.笔试方式。笔试采取综合业务素质测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参考《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
 
  3.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的公安机关开具的身份证明原件)参加笔试。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无准考证不准进入考场。
 
  4.笔试将委托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通过巴中党建网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考生应于7月14日(上午9:00至12:00)持本人查分申请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委组织部(市政中心1106室)办理查分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以巴中党建网发布的《资格复审公告》为准。
 
  2.资格复审对象。同一岗位笔试人员依据笔试得分高低按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同一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人数少于开考名额3倍的,视为未形成竞争态势,报考考生笔试成绩须不低于本次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的笔试形成竞争态势岗位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最低笔试成绩,方可进入该岗位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材料。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考生,需携带《报名表》1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2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其他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交审查人员认定,复印件由资格审查单位存档备查),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工作人员对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发放《面试准考证》。
 
  资料不齐、条件不符、提供虚假信息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试考核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面试有关事项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为该岗位面试人员。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答辩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技能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的公安机关开具的身份证明原件)参加面试考核。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考核。
 
  3.面试成绩。报考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的相关事宜在巴中党建网另行公告,请报考考生注意查询。
 
  (一)体检
 
  1.体检对象。体检人选按照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同一岗位拟体检人选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面试成绩相同的,由巴州区委组织部加试确定。
 
  同一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开考名额3倍的,视为未形成竞争态势,拟确定为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须高于或等于75分。
 
  2.体检标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行业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引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体检由区委组织部会同区卫生健康局在有资质的医疗机构组织实施。引进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签到或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3.体检费用。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察
 
  1.考察对象。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人员。
 
  2.考察组织实施。考察由区委组织部统筹安排,区卫生健康局和巴中市中医院(巴州区人民医院)组织实施。
 
  3.考察内容。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用人单位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全面了解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是否符合引进资格条件等方面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引进人才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引才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三)体检、考察递补
 
  因报考考生自动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1次。因报考考生自动放弃考察、考察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的缺额,由用人单位确定是否递补并书面报区委组织部同意,按报考同一岗位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1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须高于或等于75分。同一岗位拟递补人选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面试成绩相同的,由区委组织部会同区卫生健康局加试,择优等额确定。
 
  六、公示和引进
 
  根据报考考生考试考核和体检、考察情况,按程序形成拟聘用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自公示之日起,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缺额,均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引进;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拟聘用人员如系巴中市外在编在岗人员,可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申报直接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七、待遇和管理
 
  (一)试用期与正式引进
 
  引进人才实行一年试用期(直接办理工作调动手续的市外在编在岗人员除外)。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引进协议,明确服务方式、服务期限、工作职责、工资待遇和违约责任等。引进人才服务期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
 
  (二)职级待遇与安家补助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引进协议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生,首次聘用可按规定分别聘用到十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新引进的正高职称人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副高职称人才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大学本科所学专业报考考生除外)转正后发放25万元、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补助。
 
  (三)管理服务与激励政策
 
  引进人才可按规定申请租住人才公寓3至5年。对符合租住条件,但因人才公寓房源短缺,导致无法租住人才公寓的,由用人单位提供3至5年的住房或相应的租房补助。
 
  八、纪律和监督
 
  本次专项引才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827-2633138)。
 
  九、特别提醒事项
 
  (一)巴中党建网为本次引进人才工作的指定网站,有关引进人才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凡因报考考生不主动、不定期、不按本公告约定时间登录巴中党建网查阅引进人才动态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报考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二)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凡是假借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考生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若发现以上情况,请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
 
  (三)报考考生信息填写要规范、真实、准确、完整,尤其是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填报所学专业信息以毕业证书为准。
 
  (四)报考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在人才引进全过程中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通讯方式变更,应主动通过咨询电话告知主管单位。因无法与报考考生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考生自行负责。
 
  (五)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六)引进过程中,需调整、补充考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的,将在巴中党建网另行公告,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其他未尽事宜由中共巴中市巴州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1.巴中市巴州区2023年专项引进医疗卫生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一览表
 
  附件2.巴中市巴州区2023年专项引进医疗卫生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
 
  中共巴中市巴州区委组织部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