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阿坝面向阿坝州籍硕博人才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9人公告
来源: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4-10-10 09:49:37
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 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面向阿坝州籍硕博人才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阿委办发〔2015〕9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阿坝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阿委办发〔2023〕2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拟面向阿坝州籍硕博人才公开考核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择优选聘。
二、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2024年7月31日前已取得了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证书和相应学位证书,并完全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范围
面向阿坝州籍人员招聘。“阿坝州籍人员”是指截至2024年10月9日,在阿坝州落户三年以上(2021年10月9日之前迁入阿坝州;阿坝州生源因升学将户口迁出,毕业后由就读学校迁回本县、市的,以入学前户籍为准;因参军入伍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注销户口,退役后恢复原籍户口的,以入伍前户籍为准)。
(三)招聘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⑵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⑶硕士研究生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
⑷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2024年面向阿坝州籍硕博人才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中专业一栏除明确了门类、学科类的外,其余要求的均为具体的专业。
⑸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其他条件
资格条件中所指的《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高等学校英语专业八级证书》(TEM-8),取得时间截止2024年10月18日。
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相关资格或证书的报考者,取消报考或者聘用资格,责任及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⑴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的人员。
⑵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⑶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⑷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⑸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⑹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⑺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⑻截至2024年10月9日,阿坝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州、县(市)属国有企业在职人员。
⑼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的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⑽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单位和名额
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79名。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2日至10月18日。
(二)报名方式:通过网络方式报名(电子邮箱详见附件)。
(三)报名要求: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州级部门(单位)、县(市)组织人社部门根据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报考者所留邮箱或所留电话反馈资格审查结果,请各位报考者及时关注。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另报考其他岗位。报考者按要求提交以下资料:
(1)《2024年面向阿坝州籍硕博人才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
(2)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3)近期免冠彩色2寸证件照;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有效期内、带二维码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归国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明,所学学科专业与资格条件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不在国家教育部目录的,还需提供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相关材料;
(7)岗位要求的资格和证书。
将上述资料原件扫描后打包发送到报考单位指定邮箱,文件名为:岗位编码+报考单位+姓名,并在发送后与招聘岗位联系人确认。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包括网络报名时的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核确认等环节。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条件)、违反回避制度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考核
通过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面试不设开考比例,以上一堂本学科模拟课、考察专业知识、结构化等方式开展,具体方式请咨询招聘岗位联系人。报考阿坝州纳摩格尔底寺(郎木寺)后勤服务中心、若尔盖县辖曼镇社会事务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若尔盖县嫩哇乡社会事务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若尔盖县阿西镇社会事务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岗位的考生,由面试组织单位在面试前开展安多藏语口语测试,测试合格的方可参加面试。面试由州级相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在2024年10月28日前组织实施。面试分数低于70分的报考者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六、考察
州级相关部门(单位)、各县(市)根据招聘名额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人员。
考察工作由州级相关部门(单位)、各县(市)负责实施,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根据考察人选的不同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发布考察预告。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民主测评、家访、见习考察、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了解考察人选情况。听取所在单位(学校)或相关单位党组织、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同考察人选面谈,进一步了解其政治立场、思想品质、价值取向、见识见解、适应能力、性格特点、身体状况、心理素质等方面情况,以及缺点和不足,印证相关评价意见,了解个人有关事项,核实有关情况。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招聘岗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了解政治理论学习情况,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性格特点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招聘单位。同时组织考察人员按照《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等四部门关于增加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察(核)内容的通知》(阿州人社发〔2018〕29号)要求进行尿液毒品检测。
考察结束后,州级相关部门(单位)、各县(市)综合分析考察情况,注重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根据一贯表现,全面、客观、公正地对考察人选作出评价,撰写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结论。
因考察人选放弃或考察结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从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
七、体检
州级相关部门(单位)、各县(市)负责组织考察合格的人员开展体检,体检在二级乙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组织单位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出现缺额或不合格者,从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
八、岗位确定
对未明确具体招聘单位的岗位,由相关县(市)根据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结合体检合格人员所学专业等实际,在充分征求招聘单位和体检合格人员意愿的基础上,制定人员分配方案。
九、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abazhou.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学位、面试成绩、考察结论、体检结果、拟聘用单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书面向州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837-12380)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先进行审核确认,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或聘用人员资格。
对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审核确认出现的缺额,从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
十、审核确认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在公示结束后60个工作日内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阿坝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花名册》和《阿坝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审批后,统一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本公告以及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予以审核确认。因拟聘人员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以及通过审核确认后,未按时报到的,取消其拟聘或聘用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一、最低服务年限和聘用管理
(一)本次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取消聘用。
(二)本次招聘人员执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在阿坝州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服务年限内州、县(市)通过干部人才周转房、人才公寓、租房等多形式保障住房,期满后不再保障住房。服务期内,不得抽(借)调、调离出州,不得参加州外考试。
十二、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者、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严肃处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837-12380
十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报考者须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三)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的具体问题,请报考人员根据《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提供的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电话:
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 0837-2825319
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7-2822793
附件:
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 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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