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阿坝黑水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人公告

来源:黑水县人民政府 2024-08-27 09:27:31
  黑水县公安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黑水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黑水县公安局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名。根据《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规定:警务辅助人员是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1.岗位:防暴大队
 
  2.名额:20名(其中男18名,女2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四川省阿坝州黑水县户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应聘人员年龄在18周岁至28周岁之间(1996年8月至2006年8月期间出生);
 
  4.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具有良好的保密意识;
 
  6.男性身高不低于170cm,女性身高不低于160cm,双眼裸眼视力均不低于4.8;
 
  7.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8.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曾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活动的,参与和支持打、砸、抢、烧等违法活动的,包庇、窝藏、纵容各类违法人员的,捏造、散布破坏社会稳定谣言和虚假信息的,参与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相关的游行、示威、集会、静坐等不法活动的;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或曾在公安机关从事过警务辅助工作,本人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不满三年的;
 
  9.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11.有明显疤痕、纹身等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12.有精神疾病或精神类疾病史等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13.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考人员必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等有关证书。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24年8月28日至8月30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逾期不予补报。
 
  (三)报名地点
 
  黑水县公安局三楼312办公室(四川省黑水县芦花镇长征路165号)
 
  (四)报名程序
 
  1.报名方式。本次招录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须本人到场,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如实、准确填写《黑水县公安局2024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的各项内容,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相关资历证书、退出现役证等材料的原件及以上述材料的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白底彩照2张、个人征信报告(中国农业银行出具)。报考人员报名时所提交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准确无误,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资格。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依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试流程
 
  (一)准考证领取
 
  领取时间:2024年9月2日17时前,逾期不予发放
 
  领取地点:黑水县公安局三楼312办公室
 
  (二)体能测评
 
  1.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
 
  2.测评项目:50米跑、2000米跑、立定跳远、俯卧撑(男生)、仰卧起坐(女生),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未按照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评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
 
  1.时间:详见准考证
 
  2.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为公安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90分钟,正式开考后30分钟内未进入考场的,视为放弃。
 
  (四)面试
 
  1.体能测评合格,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名额的1.5倍确定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
 
  2.进入面试的考生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面试满分为100分。
 
  (五)成绩计算
 
  考试结果按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100分×60%)+(面试成绩100分×40%)的方式计算。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符合优先招聘条件者优先,同时满足优先招聘条件的,则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体检、政审和公示
 
  (一)体检
 
  1.体检时间、地点以黑水县公安局通知为准。体检按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聘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人员还应满足:口齿清楚;无残疾、驼背;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或精神类疾病史;无重大家族遗传病;无色盲、平足;面部无明显特征或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鸡胸;无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疾病。
 
  2.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3.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在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1次(总成绩相同的,按前述规定确定名次)。凡在报名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的应聘者,取消体检资格,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二)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对应聘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因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两个月(含岗前培训),期间按合同约定标准发放工资。
 
  (二)合同的签订。公示期满后,拟聘人员与公安局按照劳动合同法签订合同。
 
  (三)应聘者被聘用后,由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培训和统一指挥调度,被聘用人员必须按聘用单位的规定执行有关纪律和规章制度。
 
  八、薪酬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福利和五险一金列入财政预算,薪酬按《黑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全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管理工作的办法>的通知》(黑府发〔2021〕6号)执行。公安局为警务辅助人员统一配备制式服装。
 
  九、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本次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辅警招聘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县公安局督察大队将全程监督,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对违反公开考试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未委托任何其他中介机构代为报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招聘中各环节通知公示内容统一由黑水县公安局发布。
 
  (三)因个人原因未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岗前培训等环节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本次应聘。
 
  (四)参考人员应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报名咨询电话:0837-6723097
 
  附件:招聘辅警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