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面向全社会选聘二级学院院长4人公告
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关于面向全社会公开选聘二级学院院长的公告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等上级有关规定,现面向全社会公开选聘4个二级学院院长。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是一所培养高等财经应用型人才的全日制高等专科学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学校。
学校坐落在山西省省会太原市,夏无酷暑、冬无严寒,宜居宜业,交通便捷。学校持续秉承“至诚至信、至善至美”的校训,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坚持“德技并修、文化渗透、智慧财经、持续发展”的办学理念,坚持以立德树人、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潜心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努力打造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高地,建设一流的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名校。
学校设财税学院、会计学院、金融学院、数字商务学院、文化旅游学院、信息科技学院、大数据学院、应用统计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公共课教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外语教学部、体育教学部、太原理工大学财经学院14个教学机构,开设大数据与会计、市场营销、财税大数据应用、金融服务与管理、旅游管理、软件技术等30个专业,建设有会计、市场营销、财税、金融、旅游、计算机应用技术6个专业群。拥有国家示范校重点建设专业6个、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2个、国家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2个、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建设专业2个、省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4个;国家级精品课程4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3门,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18门,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3门。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学术氛围浓郁,现有教职员工428人,其中教授24人,副教授100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名,“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教学名师1名,“三晋英才”11名,山西省教学名师1名、山西省职业教育教学名师4名,山西省青年教育专家5名、山西省“双师型”教学名师10名、山西省“双师型”优秀教师17名、山西省青年教育(教学)专家9名,省级青年教师基本功竞赛获奖者24名。学校拥有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1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省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3个、省级紧缺领域教师技能技艺传承创新平台2个。聘请行业企业兼职教师达100余人,建成了一支基础理论扎实、双师结构合理、专业技能精湛,师德高尚、爱岗敬业、勇于创新的专兼职教师队伍。
学校科研成果丰硕,教师发表学术论文、主编部级核心教材、主持省级以上课题等均位列全省高职院校前茅,曾荣获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二等奖各1项,全国首届教材建设奖全国优秀教材一等奖、二等奖各1项,山西省教学成果特等奖4项,山西省教学成果一等奖9项,山西省百部(篇)工程一等奖4项、山西省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主编职业教育十三五规划教材15部等。
使命呼唤担当,使命引领未来。学校将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抢抓机遇、凝心聚力、守正创新、攻坚克难,全力实施第七次党代会确定的“12432”战略,奋力开启高水平高层次高职名校建设新征程!
二、招聘职位
会计学院院长1名
金融学院院长1名
文化旅游学院院长1名
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1名
三、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规定》等规定的基本条件,身心健康,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
(二)熟悉职业教育规律,且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先进的管理理念,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影响力;
(三)应聘会计学院院长一般应具有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和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应聘金融学院、文化旅游学院院长一般应具有相关专业博士学位或具有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和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双师型”人才;应聘马克思主义院长应为中共正式党员,一般应具有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和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7年5月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聘期内能够全职到岗工作;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聘: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本人拥有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或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或受过刑事处罚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曾有学术不端及违反师德师风等不良行为的;
6.其他不宜报名参加选聘的。
四、岗位职责
(一)会计学院、金融学院、文化旅游学院院长
1.全面主持学院行政工作;
2.全面负责学院专业群建设工作,把握专业发展方向;
3.加强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大力引进和培育高层次人才;
4.推进教学与课程体系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人才培养适应性;
5.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主动对接市场,加大企业技能培训力度,提升科学研究、技术改造等社会服务能力;
6.提升国际化水平,开拓对外交流路径,输出课程标准、专业标准等,加大对外人文交流。
(二)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
1.全面主持学院行政工作;
2.开展马克思主义理论及其相关领域创新研究,力争取得标志性成果;
3.组织制定学院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大力引进和培育高层次人才,建设一支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思政课教师队伍;
4.加强课程建设,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深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改革。
五、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提交材料
《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公开选聘二级学院院长报名表》(附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用文件(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及能证明本人岗位工作能力的相关材料。国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认证的学历、学位证明。
2.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选聘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携带报名所需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进行现场审核(学校办公楼205办公室)。
(2)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将报名相关材料扫描件打包发送至学校组织部邮箱(sxczdwzzb@163.com)。应聘者邮件标题格式统一要求为:“姓名+应聘二级学院院长”。
(二)资格审查。学校依据选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把政治关,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候选人参加面试。
(三)面试考核。学校组成评委会,对面试人选进行面试考核。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岗位匹配性、领导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
(四)考察体检。学校党委研究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由学校党委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人员。
(五)任前公示。学校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经学校党委研究确定岗位聘任人选,并进行任前公示。如选聘岗位无人报名或没有合适人选,作空缺处理。
(六)正式聘任。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相关聘任手续,签订聘任合同。
六、聘期与待遇
公开招聘的二级学院院长实行聘任制,首次聘期3年(含试用期1年),并按照有关程序办理入编手续,纳入学校事业编制管理。待遇参照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及管理办法》和《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试行)》执行。特别优秀者可采取“一人一策”或“一事一议”方式议定。所聘职务及相关待遇在聘期内有效。
七、联系方式
选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组织部。
咨询电话:0351—6583246
监督(举报)电话:0351—6583321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公开选聘二级学院院长报名表.doc
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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