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临汾市大宁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政府购买服务岗位招聘10人公告

来源:大宁县人民政府 2022-11-15 17:00:08

大宁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大宁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对象、条件

(一)招聘计划

大宁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2022年计划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10名,从事疫情防控具体工作。

(二)招聘对象

具有大宁县户籍,大专学历或计算机专业中专学历的社会在职或非在职人员。

(三)招聘条件

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大专及计算机专业中专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至2004年11月期间出生);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如:能熟练操作Word、Excel等基础办公软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有过犯罪记录、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政府机关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大宁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报名登记表》,携带本人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1张(贴在报名登记表右上方),携带本人身份证、户主及本人户口页、毕业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三个月内有效)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二)报名时间

2022年11月22日—11月24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三)报名地点

大宁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二楼人事股办公室(原大宁县计划生育局,大宁县交警队斜对面)

(四)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将根据公告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条件和要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弄虚作假或应聘材料不齐全的,不得参加面试,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357-7722525

四、考试

1.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按招聘计划进行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0分钟。重点测评考生从事工作必需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临场应变、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仪容气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2.面试成绩总分100分。面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采取加试笔试的方式等额确定进入下个环节人选。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再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参加体检人员须持与本人报名时一致的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

六、公示

经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在县人民政府网(网址:www.daning.gov.cn)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聘用资格。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逾期未能到岗的,招聘方有权视之为自动放弃本次的应聘。

监督电话:0357-7722525。

七、聘用与待遇

1.根据公示情况,提出拟聘用人选名单,经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后,确定聘用人员名单。招聘人员试用期1个月,期满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每年年底,进行年度综合考核(考核办法另行制定),对考核不称职的工作人员予以辞退。

2.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山西省三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1630元/月)执行,缴纳养老、医疗、生育、和工伤保险(个人应缴部分从工资中扣除)。

八、疫情防控要求

1.应聘人员须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我省防控最新要求,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积极配合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安排。应聘人员须认真填写《疫情防控登记表》、《疫情防控承诺书》并签字,现场交给工作人员。

2.凡体温、“健康码”异常、“行程码”中有高风险区等重点疫区或不能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将无法参加现场报名及考试。

3.凡违反山西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一经查实不予聘用,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九、其它要求

应聘人员应遵守相关招聘纪律,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的处理。

大宁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