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长治市屯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聘公告

来源:屯留区人民政府 2023-03-02 10:35:05

关于长治市屯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为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全面提升屯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运营专业化水平,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人,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聘用到屯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工作。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屯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长治地区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遵守纪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5、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7、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8、具有化工等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相关行业领域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二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者注册安全工程师等职业资格,或者在化工企业一线从事生产或安全管理10年及以上。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受纪律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报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中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3年3月6日-3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

长治市屯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3、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要根据自己专业情况,对照资格条件,认真填写《屯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4、资格审查

此次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同时进行。

报名时需携带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近期同版一寸红底证件照4张。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相应学历、学位认证书。

5、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信息查询

报名人员可于公告发布后通过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tunliu.gov.cn)对整个工作环节进行查询。

(二)考试办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笔试采取百分制,分数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不达60分者直接取消面试资格。

笔试科目:《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1)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2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若参加面试人数未达1:2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2)面试满分为100分,重点测试应试者的分析理解、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等综合素质,现场评分并当场公布成绩,面向社会公布。

(3)考生必须同时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原笔试准考证参加。

(4)面试出现名额空缺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总成绩末位成绩相同者,以笔试分数高者进入体检环节。若笔试分数仍然相同,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总成绩面向社会公布。

(三)体检

1、参加体检人员依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参照《山西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由屯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体检出现名额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走访、座谈、调查等形式,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以及需要任职回避的情况等,并对考察对象提供报名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

2、考察出现名额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屯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后,统一与屯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四、人员管理及待遇

1、聘用人员应在行文聘用之日起15日内到开发区报到,无故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由屯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进行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格者继续聘用。

3、工资参照区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并缴纳五险一金。

五、其他

1、本公告由屯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屯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本次招聘信息均以长治市屯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4、咨询电话:0355-7652666

附件:1.屯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表.xls

附件:2.屯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3年招聘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