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延安黄陵县事业单位招聘安置退役大学生义务兵公告
2020年12月04日讯:根据中共延安市委办公室、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义务兵安置工作的通知》(延市办字[2020]12号)、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的《关于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安置退役大学生义务兵的实施方案》(延人社发〔2020〕153号)文件精神,依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7〕51号)和《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1号)等人事管理相关政策规定,按照市人社局批复,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组织实施2020年黄陵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安置退役大学生义务兵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坚持依照政策、积极稳妥、属地管理;
2.坚持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维护稳定;
3.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德才兼备;
4.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分步实施。
二、招聘安置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安置退役大学生义务兵107名(具体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三、招聘安置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安置范围
1.2011年《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后,按照黄陵县制定的大学生义务兵征兵政策,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退出现役后已经安置到事业单位的在岗人员。
2.2011年《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后,按照黄陵县制定的大学生义务兵征兵政策,2020年退出现役后未安置到事业单位的大学生义务兵。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专业不限;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日以前出生);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四、招聘安置程序
本次招聘安置工作由2020年黄陵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安置退役大学生义务兵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按照发布招聘安置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0年12月2日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yanan.gov.cn/)、黄陵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huangling.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安置退役大学生义务兵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3日8:00至2020年12月4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黄陵县人社局三楼干部股(312室)
3.报名时所需材料: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www.csi.com.cn打印)。
4.注意事项
(1)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招聘。报考人员必须真实、准确的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供相关资料,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资格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考察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根据报考人员实际分类组织实施,本次公开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报名及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考试(考察考核)环节。
1.对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分配安置的85名退役大学生义务兵,采取考察考核方式组织实施。
考察考核工作由黄陵县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安置退役大学生义务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着重考察考核被考察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考察考核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考核对象,并形成书面考察意见。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安置资格,考察考核方案另行制定。
2.对2020年退出现役后未安置到事业单位的22名大学生义务兵,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时间为150分钟,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在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公布。笔试内容为两部分:①公共基础知识占50分;②测试申论及写作占50分。公共基础知识内容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概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事政治、职业道德、法律常识、文史基础知识、自然科技常识、环境保护、公文与学术论文写作知识等。
笔试设置最低分数线,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举止仪表和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及处理问题能力以及人际沟通协调能力等。
面试设置最低分数线,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考试(考察考核)合格人员全部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人员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
体检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安置资格。
(五)政审
对2020年退出现役后未安置的大学生义务兵,考试、体检合格后全部进入政审环节。
主要审查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政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公示
考试(考察考核)和体检、政审合格的招聘安置人员名单在黄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归口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印发招聘结果和办理招聘通知书。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2.按照《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1号)有关规定执行。新招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对于招聘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报到的考生和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人员,将记入诚信档案,按有关规定处理。
(八)待遇
新聘人员聘期内执行国家政策性工资待遇标准。
咨询电话:0911-5212088(黄陵县人社局)
点击下载>>>
2020年黄陵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安置退役大学生义务兵岗位表(已安置人员).xls
2020年黄陵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安置退役大学生义务兵岗位表(退役未安置).xls
黄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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