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陕西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招聘辅导员公告

来源: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人事处 2023-05-25 14:34:32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23年面向校外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校外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岗位性质

学校面向校外公开招聘11名2023年应届毕业研究生担任辅导员,其中学生专职辅导员6人,少数民族学生辅导员1人,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员3人,国际学生辅导员1人。因岗位需要,辅导员需在草堂校区工作并入住学生公寓,须在一定时间内(6年及以上)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录用入校试用期满后可按学校规定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较高的政治素质,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自律;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掌握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知识和技能,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调查研究能力,身心健康,性格开朗,善于与人沟通合作;

3.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学位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的预计毕业时间为准;

4.体检合格,身心健康。硕士研究生年龄应在30岁及以下(199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毕业生年龄应在32岁及以下(199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在校期间具有以下学生工作经历之一:

(1)具有专兼职辅导员工作经历(兼职辅导员应在本科或研究生就读院校独立承担工作),且不少于一年(含学年);

(2)本科或研究生阶段具有校院两级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或部长工作经历,且不少于一年(或任职满一届);

(3)本科或研究生阶段具有校团委副书记、校团委直属学生组织负责人,或学院团委副书记、组织部长、宣传部长工作经历,且不少于一年(或任职满一届);

(4)具有党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或班级班长工作经历,且连续任职不少于两年(或连续任职满两届);

(二)应聘学生专职辅导员者,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三)应聘少数民族学生辅导员者,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须为少数民族毕业生,能够熟练使用双语(汉语和维吾尔语)与学生交流,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在校期间有一年以上学生干部经历;

(四)应聘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员者,应有扎实的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能够独立开展心理咨询、心理健康教育等工作,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意识和心理危机突发事件处理能力,具有心理学、精神病学等相关专业的硕士及以上学位者优先;

(五)应聘国际学生辅导员者,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通过俄语专业八级和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有国际学生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六)有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参军入伍等基层就业经历者,基本条件可适当放宽;

应聘少数民族学生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员、国际学生辅导员者,基本条件可适当放宽;

(七)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学校领导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报名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开除处分的,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纪律行为的,失信被执行人和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不得报名应聘。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2023年5月25日—6月1日)

应聘人员登陆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23年辅导员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jdbm.xahaimai.com)报名,获取报名序号,并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电子版;

2.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3.个人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研究生阶段)”“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科阶段)”,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

4.政治面貌证明(见附件1,需加盖所在院系党委公章)扫描件;

5.专兼职辅导员或学生干部经历证明(见附件2,加盖所在院系公章或校团委公章,党支部书记需加盖院系党委公章)扫描件。

上述材料,以文件压缩包形式(各材料按要求排序,逐个命名),发送至我校辅导员招聘专用邮箱(fdyzp@xauat.edu.cn),文件压缩包和邮件主题以“报名序号-研究生毕业院校-本人姓名-联系方式”命名。报名系统于5月25日10时开启,6月1日下午18时关闭。

(二)资格审查(2023年6月2日—7日)

学校根据工作要求,对应聘人员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我校学生工作部(处)网站(https://xsc.xauat.edu.cn/)进行公布,并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本人,未通过者不予通知。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要求(报录比不高于3:1),将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三)现场审核确认(2023年6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需提交上述报名材料纸质版,进行现场审核确认。未进行现场审核确认,或现场审核确认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四)选聘考核(2023年6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学校对通过资格审查和现场审核确认的人员进行考核。

1.笔试

通过资格审查和现场审核确认者,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考核。笔试的主要内容包括辅导员工作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文件、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内容,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

2.专业能力测试

应聘少数民族学生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员、国际学生辅导员者,须分别通过双语(汉语和维吾尔语)能力、心理健康教育能力、俄语能力测试,具体测试时间、地点以邮件或电话通知。

学校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总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心理测试和面试人选(如参加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须为通过)。在学生工作部(处)网站进行公布。如本人明确表示放弃面试资格,按照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3.心理测试

通过笔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人员参加心理测试,应用《卡特尔十六种个性因素测验16PF-人格测定量表》《症状自评量表(SCL-90)》进行测试。

4.面试

面试主要内容包括辅导员工作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文件、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内容。

(五)人选确定及录用(6月中旬)

学校根据应聘者笔试、专业能力测试、心理测试、面试等综合考核结果,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心理测试结果正常,如参加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须为通过,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初步确定拟录用人选,报学校主要领导审核,公示无异议且体检结果正常后,按照相关程序签订就业协议,办理入职手续。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于招聘工作期间登录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人事处网站和学生工作部(处)网站,及时查看招聘工作后续安排;

(二)我校公开招聘各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请谨防上当受骗;

(三)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各项报名材料不予退还,材料内容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刻意隐瞒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应聘及录用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学校;

(四)应聘人员在学校规定的入职报到日前未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毕业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招聘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学校将对招聘工作时间及安排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学生工作部(处)

地 址:行政楼208

联系电话:029-82205460

附件1:政治面貌证明.docx

附件2:学生干部经历证明.docx

 

人事处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