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陕西西安职业技术学院招聘28人公告
西安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市人社发﹝2020﹞10号)的有关规定,现就西安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25个,招聘人数28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现代教育理念,能胜任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
5.年龄要求为本科生报考年龄要求不超过35周岁(即1987年5月15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报考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2年5月15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7年5月15日以后出生);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需要的证书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西安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详见附件1)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应聘人员如有以上情形,一经发现,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西安人事考试网(http://xapta.xa.gov.cn/)、西安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xzyedu.com.cn/)统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网站为西安职业技术学院官网。
报名网站:http://www.xzyedu.com.cn/
报名时间:2023年5月15日9:00至5月17日17:00
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名信息,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为便于应聘人员选报岗位,5月15日、5月16日18:00分别公布各岗位审核确认报名人数。5月16日18:00后,不再公布各岗位审核确认报名人数。网上报名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供以下电子材料:
(1)应聘人员登录公布的报名网站,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和《诚信承诺书》,选择招聘岗位进行网上报名;
(2)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
(3)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电子版;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电子版,国内学历须上传从学信网下载的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电子版,应届生需上传从学信网下载的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岗位要求党员身份的,须上传近期党员身份证明(有2022年11月1日后缴费记录的党费证、2022年11月1日后获得的荣誉证、党关系所在相关部门出具的2022年11月1日以后的党员证明均可);
(6)岗位要求的有效期内的证书原件电子版及其他证明材料;
(7)有本科专业要求的岗位须上传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电子版及其他证明材料;
未在报名时间内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供电子材料,视为自愿放弃报名资格。
2.资格初审
学院按照岗位要求对应聘者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进入笔试环节。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5月15日8:00至5月18日12:00。
3.开考比例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低于1:3时,按照规定该岗位予以取消或削减。取消或削减岗位的公告在西安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
4.费用及准考证打印
本次考试不收取考试费。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拟于2023年5月31日8:00至6月2日18: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的凭证,请妥善保存。
(三)考试安排
1.考试方式
公布的所有岗位均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确定招聘人员。
2.笔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时间:2023年6月3日
(2)笔试地点:西安职业技术学院(鱼化寨校区)
地址:雁塔区鱼斗路251号
具体时间、考场、注意事项等信息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如有调整,以学院官网(http://www.xzyedu.com.cn/)发布公告为准。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预计6月中旬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西安职业技术学院官网查询本人成绩。
3.笔试说明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大纲》(见附件2);
(2)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3)西安职业技术学院根据笔试成绩,确定并公布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名单。
4.资格复审
(1)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西安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告公布。
(2)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所需材料等,在西安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按照网站公布的通知要求,持岗位所需证件,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统一接受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不合格及其他原因造成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4)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在西安职业技术学院官网通知公告公布;
(5)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意见,未提交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5.面试
(1)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西安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告公布。
(2)面试由西安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考核小组组织实施;
(3)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在西安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
(3)面试根据岗位特点进行考核,其中教师和实训教师岗位采取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干事、法务专员、化学实验室管理员、会计和辅导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4)面试满分为10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再进入下一环节。
6.综合成绩确定
(1)综合成绩计算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的40%。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然相同,加试专业技能测试确定最终人选。综合成绩一次计算生成,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不五入;
(2)综合成绩在西安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根据招聘岗位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地点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西安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
四、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体检须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自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公开招聘工作考核小组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方面,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五、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西安人事考试网(http://xapta.xa.gov.cn/)、西安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xzyedu.com.cn/)统一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及拟招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二)聘用: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按规定报上级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特别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二)本次笔试只公布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以各种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应聘人员报名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及时关注西安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时间安排及出现递补时无法联系的情况。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招聘中如遇问题,请与学院人事处联系。
咨询电话(人事处):029-88519052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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