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陕西安康市高新医院招聘护理人员93名公告

来源: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10-12 11:05:42

关于招聘安康市高新医院2022年护理人员的公告

 

安康市高新医院为安康高新区管委会举办的三级公立医院。根据安康高新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安康市高新医院公开招聘2022年临床、医技、护理工作人员公告》,决定组织护理人员招聘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

人数

职称

要求

招聘条件

年龄要求

岗位要求

优先

条件

93人

33人

主管

护师

及以上

副主任护师及以上职称:45周岁以下(1977年5月10日及以后出生)

1.护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3年二级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

1.第一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优先;

2.有二级及以上医院护理管理经验者优先;

3.有三级医院进修经历及取得专科护士证者优先;

4.护士职称的有二级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者优先。

主管护师: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10日及以后出生)

20人

护师

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10日及以后出生)

1.护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取得护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2年二级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

40人

护士

26周岁以下(1996年5月10日及以后出生)

1.护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取得护士专业执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要求。符合岗位要求的应聘人员,扫描“安康市高新医院护理人员招聘报名表”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前期已通过邮箱报名的人员,须以本次报名要求扫描二维码重新提交报名信息。

安康市高新医院护理人员招聘报名表二维码

(二)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4日(星期一)8:00。

(三)资格审查结果通知。通过短信的方式将资格初审结果发送到报名者手机。

三、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考试环节。

(一)考试形式

1.主管护师及以上职称为面试。

2.护师及护士职称者为笔试+面试。

(二)笔试

笔试采用人机对话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及适应本岗位要求的业务能力等,包括“护理专业知识”和“护理专业实践能力”,每份试卷150分,满分为300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比例不足时全部进入面试),根据分数从高往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三)面试

1.主管护师及以上职称面试:包括PPT演讲展示(40分),专业知识问答(30分),现场个人综合能力表现(30分),满分100分。PPT主要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应聘理由及工作思路”,时间不超过5分钟。“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年龄、学历、职称,工作、进修及职务经历,但不能体现应聘者姓名、原工作单位名称等可能涉及泄露个人信息的内容。

2.护师及以下职称人员面试:采取现场提问方式,时间不超过5分钟,主要测评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所需的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及综合素质。

3.面试满分100分,面试计分方法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考官所赋平均分值为面试人员最终得分(保留两位小数,不实行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签字确认。

(四)考试成绩汇总

1.主管护师及以上职称总成绩=面试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体检环节。

2.护师及以下职称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换算为百分制)×60%+面试成绩×40%,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3.如果某一类别岗位招聘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人数,空缺的名额用于递补其他岗位招聘。

4.笔试及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将通过短信的方式发送到应聘者手机。

四、体检

1.体检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3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者,不予录用。

3.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体检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人员缴纳。

五、考察

1.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情况、约定证件、社会信用等。

2.因考察对象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人员名单按规定进行公示,期限为7天,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八、聘用程序及待遇

通过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后的人员,参照《安康市市直公立医院人事编制备案实施方案(试行)》,按照有关程序纳入编制池、编制备案管理,落实公立医院相关薪酬政策及福利待遇保障。

九、有关要求

1.所有报名人员须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做假,考察过程中及聘用后发现的,一律不予聘用。

2.未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参加笔试、面试,视为自动放弃。

3.参加考试人员全程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4.所有考生注意个人行程安全,责任自负。

联系人:马老师15591585500 邱老师18729456050

监督电话:0915-3363766

安康高新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