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海市军供站招聘公告
上海市军供站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上海市军供站是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直属事业单位,因业务工作需要,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南站分站科员(管理九级)1人、南翔分站科员(管理九级)1人、工程管理(专技初级)1人、网络管理(专技初级)1人。
二、招聘岗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一)招聘岗位说明
岗位具体聘用要求、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上海市军供站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二)招聘对象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共党员优先,遵纪守法,具有胜任岗位要求的政治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
2、已参加2023年3月25日上海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考试,笔试成绩在102.9分及以上且未被事业单位录用的。已经被事业单位拟录用的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不得再次利用集中考试成绩报考。
3、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4、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条件和拟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5、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招聘单位拟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7、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8日。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将《上海市军供站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和2023年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信息表及笔试成绩查询单、身份证(外省市社会人员一并提交居住证)、学历学位证书、职务职称证书聘书、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以及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通过中国邮政挂号信方式寄至“上海市制造局路94弄6号七楼上海市军供站组织人事科”(报名以书面材料寄达为准,截止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谢绝各类快递及现场报名)。
同时,请报考人员将《报名信息表》电子版发送至本单位提供的电子邮箱,邮件标题统一按照以下格式填写:报考岗位姓名 手机号码。
3、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招聘简章》中的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表》。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可及时向本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面试
本单位按照1:5的比例,对符合报名资格的报考人员,按笔试成绩排名,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根据招聘岗位数,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比例达不到规定的比例,岗位不取消,继续进入资格审查环节;经资格审核通过后,进入面试;资格审核有未能通过的,本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由本单位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通知。
面试资格审核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与《报名信息表》相符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本单位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加权计算总分,择优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面试成绩或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三)体检
由本单位负责组织,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如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可根据需要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缺一补一”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考察环节。
(四)考察
由本单位具体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诚信记录等。如报考人员考察不合格,可根据需要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缺一补一”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与考察。
(五)公示与录用
经面试、体检和考察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佘老师
邮箱:576161469@qq.com
联系电话:63125918*8831
监督电话:63125918*8806
上海市军供站
2023年0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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