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博物馆招聘公告
上海博物馆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博物馆创建于1952年,隶属于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馆藏文物近102万件,其中珍贵文物14万余件,尤以青铜器、陶瓷、书画最为突出,藏品之丰富、质量之精湛,在国内外享有盛誉;设有青铜研究部、陶瓷研究部、书画研究部、工艺研究部、考古研究部、文物保护科技中心以及信息中心、图书馆、文化交流办公室等20多个部门;并拥有一批文物鉴定、研究、保护、陈列展览的高级研究专家。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19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专技岗位:古钱币研究与鉴定1名、古陶瓷研究与鉴定1名、古代绘画和书法(碑帖)研究与鉴定1名、考古发掘与研究1名、文物科技保护—金属工艺技术1名、文物修复与研究—工艺1名、文物保管1名、业务翻译与文化交流1名、数据库系统管理1名、博物馆教育管理与研究1名、教育服务1名、文创策划1名、文物复制—珂罗版印刷1名、辅助设计1名、人事专员1名、设备维护1名共16名。
管理岗位:工会干事1名、物业管理1名、监控信息管理1名共3名。
二、岗位说明及招聘条件
(一)古钱币研究与鉴定
1.工作职责:
(1)完成本岗位专业的一般研究工作;
(2)对古钱币文物进行鉴定和研究;
(3)承担古钱币陈列和展览的工作;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任职条件:
(1)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考古学、历史学、文物与博物馆学专业;
(2)熟悉本专业的研究动态,能协助完成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课题工作;
(3)有一定的相关专业文物鉴定水平和研究能力;
(4)身心健康。
(二)古陶瓷研究与鉴定
1.工作职责:
(1)完成本岗位专业的一般研究工作;
(2)对陶瓷文物进行鉴定和研究;
(3)承担陶瓷陈列和展览的工作;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任职条件:
(1)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考古学、文物与博物馆学、艺术史论和美术学等相关专业;
(2)熟悉陶瓷史的研究动态,能协助完成相关的学术研究工作;
(3)有一定的相关专业文物研究能力或鉴定水平;
(4)身心健康。
(三)古代绘画和书法(碑帖)研究与鉴定
1.工作职责:
(1)完成本岗位专业的一般研究工作;
(2)对绘画、书法(碑帖)文物进行鉴定和研究;
(3)配合制订绘画、书法(碑帖)的陈列和展览大纲,承担陈列和展览工作;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任职条件:
(1)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美术学、中国书画史专业;
(2)具有扎实的古代绘画、书法专业理论基础;
(3)熟悉本专业的研究动态,能协助完成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课题工作;
(4)有一定的相关专业文物鉴定水平和研究能力;
(5)身心健康。
(四)考古发掘与研究
1.工作职责:
(1)独立完成本岗位专业的一般研究工作;
(2)协助对文物的鉴定和研究;
(3)参加考古发掘、撰写考古发掘报告;
(4)参加抢救性发掘清理工作;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任职条件:
(1)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考古学专业;
(2)具备较好的外语能力;
(3)具备较强的田野发掘与考古研究能力;
(4)身心健康。
(五)文物科技保护—金属工艺技术
1.工作职责:
(1)运用X射线CT等分析手段,主要开展本岗位的金属工艺技术及研究工作;
(2)协助开展中国古代金属工艺实验分析、专业展览大纲和陈列工作;
(3)参加文物保护科研成果的交流、推广、应用、总结、归档等工作;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任职条件:
(1)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金属材料科学和工程、科技考古专业;
(2)具有相应的任职专业外语能力;
(3)熟悉本学科相关仪器设备及图像处理软件;
(4)有青铜器制作技术研究经验、留学教育背景者优先;
(5)身心健康。
(六)文物修复与研究—工艺
1.工作职责:
(1)开展古代家具、漆器等工艺类文物修复及其工艺研究;
(2)编制文物修复方案和报告;
(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任职条件:
(1)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文物保护与修复、工艺美术专业;
(2)吃苦耐劳,动手能力强;
(3)具有相关文物保护修复经验者优先;
(4)身心健康。
(七)文物保管
1.工作职责:
(1)参与分管文物安全和入藏文物的日常维护:
(2)参与分管文物的点交、入藏;
(3)参与馆和相关部门挑选、提看、调换、送修、拍摄、复鉴及借用等所需分管文物的提拿、搬运等工作;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任职条件:
(1)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月1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文学类、历史学类、哲学类、理学类、管理学类、艺术学类等相关专业;
(2)热爱文博事业,对中国古代艺术有浓厚兴趣;
(3)有较强动手能力,能搬运重型文物;
(4)身心健康。
(八)业务翻译与文化交流
1.工作职责:
(1)参加相应语种国家文化交流的业务翻译(口、笔译)和相关资料的校对;
(2)参加对外文化交流中的接待、联系、展览、活动筹备等工作;
(3)按要求完成翻译、外事联络和接待工作;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任职条件:
(1)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历史学类、艺术学类、文学类等相关专业;
(2)具有大学英语CET6级证书或以上证明;
(3)具有除英语以外其他一门及以上小语种证明;
(4)热爱文博事业,对文博行业有一定了解;
(5)工作细致有责任心;
(6)身心健康。
(九)数据库系统管理
1.工作职责
(1)参与馆内博物馆藏品数据库、多媒体数据库和办公系统数据库等各项数据库的应用开发和维护;
(2)协助记录博物馆数据库的内容;
(3)进行日常信息资料的搜集和整理;
(4)承担数据库日常维护工作;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任职条件
(1)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计算机类相关专业;
(2)熟悉主流数据库工具软件的安装、集成、参数配置及开发;熟悉主流服务器硬件、操作系统及相关网络设备的安装、集成及参数配置;熟悉Java开发语言、Linux常用命令、SQL语句;
(3)拥有软件编程开发及实施经验或IT运维项目实施经验,具有大型分布式、高并发、高负载、高可用系统设计开发经验者优先考虑,具备相关资质证书优先考虑;
(4)身心健康。
(十)博物馆教育管理与研究
1.工作职责
(1)完成博物馆教育的研究工作;
(2)博物馆线上线下课程设计,教育活动设计;
(3)博物馆教育书籍,展厅介绍文物资料编写等;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任职条件
(1)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文物与博物馆学、历史学、教育学、艺术学类等相关专业;
(2)具有教育、文博专业背景以及有海外留学、博物馆工作经历者优先;
(3)身心健康。
(十一)教育服务
1.工作职责
(1)参与公共开放区域制度建设;
(2)负责部门各项文字撰写工作;
(3)承担组织观众服务工作;
(4)配合完成馆内重要接待活动服务工作;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任职条件
(1)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月1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文物与博物馆学、艺术学类、管理学类等专业;
(2)具有良好的文字表达与公文写作能力;
(3)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
(4)实行轮班工作制度;
(5)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人际沟通能力;
(6)身心健康。
(十二)文创策划
1.工作职责:
(1)负责策划文化创意性活动,高效统筹、协调执行、组织推进、宣传推广全过程;
(2)评估与合作伙伴的匹配度,对创意有独特见解;
(3)快速理清客户的需求并准确做出相应的引导反馈,及时提供合理化解决方案并进行文创策划输出,完整跟进项目全流程;
(4)高效完成文创策划的运营工作安排;
(5)负责组织文创市场调研、竞争项目研究分析工作;
(6)准确把握各媒体的人群和特点,制定适当的媒介推广方案;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任职条件:
(1)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艺术学类专业;
(2)思维敏捷、洞察力强、具有良好的文字写作功底、优秀的语言表达能力;
(3)富有激情和创意,具有独立完成项目策划、文案及提案的能力;
(4)熟悉网络平台,熟悉新媒体推广运营策略;
(5)熟练应用工作软件与制作;
(6)身心健康。
(十三)文物复制—珂罗版印刷
1.工作职责:
(1)独立完成本岗位专业的书画复制工作;
(2)认真学习技艺,做好珂罗版书画复制印刷工序的工作,做好工作日记,保证计划的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任职条件:
(1)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绘画、书法学、中国画、文物保护与修复等专业;
(2)具有扎实的绘画功底与较强的动手能力;
(3)身心健康。
(十四)辅助设计
1.工作职责
(1)参加陈列展览的辅助设计和制作;
(2)参加辅助设计资料的收集和制作;
(3)参与布展、撤展和展览场所日常维修工作;
(4)参与定期检查展览场所设备设施使用情况;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任职条件
(1)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月1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艺术设计学、环境设计等专业;
(2)熟练操作相关设计软件如:3D-MAX、PS、AI、CAD、SU等;
(3)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对文物展陈的安全意识;
(4)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执行能力,并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和团队协作精神;
(5)有相关工作经验、教学经验者优先;
(6)身心健康。
(十五)人事专员
1.工作职责:
(1)从事人事管理相关工作;
(2)熟悉并掌握人事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任职条件:
(1)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法学、人力资源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行政管理、管理学等相关专业;
(2)中共党员;
(3)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及逻辑思维能力;
(4)身心健康。
(十六)设备维护
1.工作职责:
(1)负责空调、电气、给排水、燃气蒸汽锅炉设备设施的管理;
(2)协助主管负责空调、电气、给排水、燃气蒸汽锅炉设备的安装、更新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保证各项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3)负责空调工、电工、管道工、锅炉工的日常工作安排和技术培训;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任职条件:
(1)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机电类相关专业;
(2)具有高、低压电工操作证,电梯管理员证,锅炉操作证等相关工程的操作证,专业上可适当放宽;
(3)国定节假日的工作和休息由部门安排;
(4)具有空调、给排水、锅炉、电气等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能力;
(5)品行良好,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爱岗敬业,服从分配;
(6)身心健康。
(十七)工会干事
1.工作职责:
(1)负责职工文体活动的组织工作;
(2)负责职工民主管理、权益保障等方面的工作;
(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任职条件:
(1)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社会工作、管理学等相关专业;
(2)中共党员;
(3)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组织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4)能熟练使用Word、Excel、PPT等办公软件;
(5)身心健康。
(十八)物业管理
1.工作职责:
(1)承担本单位施工项目的现场管理工作;
(2)承担本单位建筑日常维修的管理工作;
(3)承担基建档案的管理工作;
(4)承担环境绿化的管理工作;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任职条件:
(1)45周岁及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物业管理、环境设计、管理学等相关专业;
(2)有相关工作或实习经验者优先;
(3)身心健康。
(十九)监控信息管理
1.工作职责:
(1)负责馆内文物安全和消防安全;
(2)做好布撤防工作和通过闭路电视对馆内防区进行信息收集工作,并做好记录;
(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任职条件:
(1)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月1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共青团员或中共党员;
(3)熟悉计算机操作,实行三班倒轮休制度;
(4)身心健康。
三、招聘对象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坚定“四个自信”,具有良好品行;
2.热爱文化和旅游事业,品行端正、思想上进、团结协作、踏实肯干,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具备较强的工作能力和敬业精神;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7.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四、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4日17:00止。
2.报名方法:
应聘人员必须提供下列报名材料(电子版):
(1)身份证正反面;
(2)所获所有学历(学位)证明(国内院校非应届生提供);
(3)上海市居住证(外省市社会人员);
(4)国内院校应届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版,详见“学信网”);
国内院校非应届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版,详见“学信网”);
国(境)外院校毕业的应聘人员,须上传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国(境)外院校尚未毕业的须另外上传相关在读证明;
(5)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或其它相关材料。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请关注“文化人才在线”微信公众号,点击“招聘考试”菜单栏,选择“事业单位招考”进入报名系统,为保证及时获取报名审核结果及后续相关通知,请允许报名小程序的“通知发送功能”。
3.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对照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选报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应聘人员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全部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
(2)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对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核实,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不予录用。
(3)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上传附件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4)应聘人员因个人资料填写不全或错误,造成本人未能及时收到报名反馈信息而影响后续考试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4.资格审查:
根据申报材料,进行报名者的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可进行笔试。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时间以及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进入笔试环节,并按时下载准考证。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须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带有照片的身份证明材料。
5.笔试:
根据报名职位要求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笔试。笔试考试时间、准考证下载时间、成绩查询时间等另行通知,详情请关注“文化人才在线”招聘考试栏目的有关通知。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在“报名系统”提供自助查询,请考试人员自行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6.面试:
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报名人数较少,最低开考比例为1:2)。面试通知为邮件形式,未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面试当天参加面试人员须递交所有材料的原件以供查验。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进行测试。采用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相关评估等多种方式择优录用。
7.身体检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安排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如若体检不合格者或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应工作岗位者,单位将不予录用。如有人员放弃录用或体检不合格的,本单位有权决定是否按综合成绩排序顺延增补其他体检人选。
8.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学习工作经历等。如有考生考察不通过,单位将不予录用。本单位有权决定是否按综合成绩排序顺延增补其他体检与考察人选。
9.拟录用人员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等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7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上报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核查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五、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属于事业编制内录用,具体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和本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裘老师、潘老师
咨询电话:63723500—630
监督电话:23115563
监督邮箱:wgjzpjd@163.com(监督邮箱不接受报名)
技术咨询:52309090-113
请于工作日工作时间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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