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房地产科学研究院招聘公告

来源:上观号 2022-09-05 13:58:58

上海市房地产科学研究院招聘公告

 

上海市房地产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上海房科院”)为进一步充实人才梯队,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科研骨干,9月19日16:00前报名。

一招聘岗位

1.房地产经济科研骨干

岗位职数:2个。

岗位说明:从事房地产经济、住房保障、住房发展规划等相关领域的科学研究和决策咨询工作。

招聘对象与条件:建筑学、城乡规划、法学、应用经济学、社会学、公共管理相关专业。具备较强的科研工作能力,能够独立开展科研项目,有主持和参与省部级及以上重大科研项目经验者优先。

2.房屋管理科研骨干

岗位职数:1个。

岗位说明:从事物业管理、城市精细化管理等相关领域的科学研究、政策法规研究和决策咨询工作。

招聘对象与条件:建筑学、城乡规划、法学、应用经济学、社会学、公共管理相关专业。具备较强的科研工作能力,能够独立开展科研项目,有主持和参与省部级及以上重大科研项目经验者优先。

3.城市更新科研骨干

岗位职数:1个。

岗位说明:从事城市更新、历史建筑保护等相关领域的科学研究、政策法规研究和决策咨询工作。

招聘对象与条件:建筑学、城乡规划、法学、应用经济学、社会学、公共管理相关专业。具备较强的科研工作能力,能够独立开展科研项目,有主持和参与省部级及以上重大科研项目经验者优先。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廉洁奉公,诚实守信。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3.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工作能力、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三招聘流程

1.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海建交人才网”(https://jjrc.zjw.sh.gov.cn)、“上海房科院网站”(http://www.shfky.com)等平台同步发布。

2.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上海建交人才网”—“考试认证”(https://jjrc.zjw.sh.gov.cn)进行报名,对其他途径的报名申请,不予受理。网上报名时间从2022年9月13日10:00起至2022年9月19日16:00止,应聘人员期间须完成:

(1)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按照系统要求注册个人账号并设置密码。

(2)按照要求正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

(3)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照片格式为jpg,图片大小为100-200KB,高度等于480像素,宽度等于330像素)。

(4)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外省市社会人员上海市居住证(正反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学术成果(如公开发表的文章、书籍等科研成果)、获奖证书、任职文件等原件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上传,50M以内)。

(5)应聘人员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详见“学信网”),国内院校应届生请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详见“学信网”),留学回国人员请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上传,10M以内)。

(6)保存报名信息,选择岗位,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全部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

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对照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选报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谨慎申报。

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须做出承诺,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产生的影响和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3.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由上海房科院根据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的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初审的结果,可于2022年9月20日登录“上海建交人才网”进行查询。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在约定的时间至上海房科院(复兴西路193号)进行现场确认并开展初步交流。

上海房科院会同上级主管部门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发放专业考核面试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立即终止其招聘进程。

4.专业考核

专业考核由上海房科院委托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人才开发评价中心组织实施,采取面试答辩加专业写作的形式。

面试时要求应聘人员准备个人简历PPT,介绍教育经历、研究经历、主要研究方向、研究成果、研究计划等。答辩分通用部分和专业部分。通用部分由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人才开发评价中心统一命题,专业部分由考官根据应聘人员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和业绩成果进行提问。应聘人员应现场完成专业命题文章1篇。

面试考官根据应聘人员的专业考核情况和评分标准,独立打分并审定签字。

5.体检与考察

根据专业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对其思想政治素质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6.公示与录用

根据专业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目前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为保障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请应聘人员做好个人日常防护与健康监测,面试当天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应聘人员应提前60分钟到达面试场地,配合面试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应聘人员进入面试场地时须扫描场所码、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填写完整并有本人签名的《考生承诺书》、上海“随申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绿码(当日更新)、提供本人参加面试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的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2次核酸检测之间间隔24小时(以“随申办市民云”APP或者“随申办”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核酸查询页面的相关信息为准)、体温查验<37.3℃,无异常情况的,可入场参加面试。

3.面试当日凡有可疑症状或异常情况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面试场地参加面试。

4.应聘人员要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在指定区域就坐,不得随意走动,相互间保持一米以上间隔距离,在候考、面试时全程佩戴口罩。

5.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届时将发布面试具体防控要求,请应聘人员遵照执行。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上海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倪老师、杨老师

联系电话:64718289*253

电子邮箱:shfkb@163.com

监督电话:23113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