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管理中心招聘公告
上海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管理中心(上海市科技人才发展中心、上海市外国人来华工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直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成立于2005年11月,是全国第一家地方性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的专门运营机构,具体负责上海科技创新资源的集聚和开放共享、科技资源共享政策法规的贯彻与落实、科技公共资源的管理与协调、研发基地平台项目管理等工作。2018年5月,上海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管理中心与上海市科技人才交流中心进行机构合并,成立上海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管理中心(上海市科技人才发展中心)。2019年10月,增挂“上海市外国人来华工作服务中心”牌子,成立上海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管理中心(上海市科技人才发展中心、上海市外国人来华工作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新平台中心”)。其职能为:广泛集聚科技创新资源,完善开放共享服务体系;推进科技创新资源数据化,加快建设上海科技创新资源数据中心;落实“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职责”,做好国外智力引进工作;开展科技创新资源、科技人才发展研究,为政府决策咨询提供支撑。
由于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的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有志于从事科技公共服务的专业、管理人才。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二)热爱科技事业,有强烈的责任感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具备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
(三)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5日。
二、招聘岗位、职责、人数及具体要求
(一)数据情报研究(专技十一级)1名
岗位职责
1、负责情报学、数据科学等相关研究项目申请及开展。
2、负责对科技资源数据的数据来源、应用服务产品开展研究,运用数据情报学理论为科技资源数据应用发展方向提供解决方案。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岗位要求
1、中共党员,全日制大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情报学或图书情报学专业优先。
2、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具有三年及以上情报分析工作经验。有独立完成科研评估与专项报告撰写经验。有相关论文在学术期刊上发表经验者优先。
3、具备优秀的情报分析能力,熟悉重点高校的情报学科。
4、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工作纪律强,条理清晰,细致耐心,有团队合作精神及较强的抗压能力。
(二)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预审(专技十一级)1名
岗位职责
1、负责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办理服务窗口的政策咨询。
2、负责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后台预审、窗口核验材料、发证等相关服务工作。
3、按照部门管理要求和工作流程开展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岗位要求
1、中共党员,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英语六级及以上水平,口语流利,具有窗口事务办理、政策咨询服务经验。
3、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具有两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4、具备较强的沟通表达能力和执行力,工作纪律强,条理清晰,细致耐心,态度亲和,积极主动,能够承受压力,吃苦耐劳。
(三)人才资源服务与研究(专技十一级)1名
岗位职责
1、负责科技人才相关信息采集、管理、研究分析工作,提升对科技人才的服务水平,协助完成相关政策的制定。
2、基于科技人才数据开展科技人才需求调研,推进人才引进与对接服务。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岗位要求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或法学专业背景优先。
2、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具有两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3、熟悉国家及本市的科技创新及科技人才相关政策,具备一定数据分析能力,能够开展科技人才相关研究工作。
4、有较强的责任心,有团队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勤奋敬业,具备积极创新的工作精神。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发布招聘信息。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表”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等材料发送电子邮箱:2022hr@sgst.cn, 附件文件名为应聘岗位加本人姓名全称。例如:数据情报研究-姓名。报名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二)资格审查
将对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择优收到考核通知。
(三)招聘形式
经上级部门同意,由平台中心根据职位要求组织专业考核,考核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考官由相关职能部门及外聘专家等相关人员组成。
(四)体检
由平台中心主任办公会议根据考核成绩,根据招聘职数,按1:1确定拟聘人员进入体检程序。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五)考察
由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六)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有关部门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七)聘用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办法》,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四、相关待遇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上海市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目前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应聘人员参加面试前14天原则上不离沪。参加面试时应自备口罩,按要求出示“随申码”绿码和72小时内核酸报告,自觉配合体温测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若位于上海中、高风险地区因及时报备,凡不实承诺、隐瞒情况、逃避防疫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盛老师
联系电话:54065459
联系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1634号3号楼3楼
邮编:200031
监督电话:23112509
上海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管理中心
2022年0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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